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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消费金融的用户是最容易被收割的“韭菜”,部分从业者利用高息费、保险通道疯狂宰割消费者,可谓杀人如草不闻声。监管大棒已挥起,消费者权利意识也觉醒,收割者手中镰刀无法再被包装成普惠金融的蜜糖。

撰文 | 冬弥

出品 | 消费金融频道

「消费金融频道」注意到,监管部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从乱象整治和知识教育两方面推进,尤其加大了对消费者保护乱象的打击力度。

近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表示,银保监会对产品设计、销售、内部管理、与第三方合作、互联网保险等领域存在的消费者保护乱象进行整治。

诸多被点名的乱象中,银行与第三方特别是科技平台合作的问题凸显,第三方平台引流导客成本较高,加大了客户的综合融资成本,甚至存在暴力催收。个别消费金融公司息费过高,强制搭售保险,部分客户综合融资成本超过24%,甚至接近30%。

从银保监会的乱象统计口径可以看出,消费金融公司综合息费超过24%即算过高,强制搭售保险更是触碰合规红线。24%的利率标准对于当前消费金融市场而言,仍然无法做到全面覆盖。

此前,多数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旗下的现金贷产品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甚至部分产品的年化利率在36%边缘徘徊,真正能达到年化利率24%以下的并不多。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高息费产品主要集中在纯线上的信用贷产品。

以兴业消费金融为例,兴业消费金融在京东金融等流量平台投放的现金贷产品小鲨易贷,因息费过高屡遭借款人投诉。有借款人透露,在小鲨易贷上贷款15000元,分十二期还款,每期还款1502.44,合同利率显示为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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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金融旗下的好期贷在宣传中给出0.029%-0.0495%不等的日利率,即年利率在10.44%-17.80%之间,但有用户反映其好期贷的日利率高达0.09%,年利率达到32.85%。

不只是息费高,部分消费金融公司还被用户投诉搭售保险。某用户反映,2019年4月在豆豆钱借了3笔贷款,放款方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放款同时搭售了3份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意外险。

尽管部分消费金融公司收取的息费过高,但在法催阶段,消费金融公司超过24%的利息、罚息等并不被支持。这也意味着消费金融利率下行趋势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定价需要更审慎。

近期一则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中银消费金融的借款合同约定了相应的贷款利率,还约定了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双方在合约中所约定的逾期还款费用还包括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其他费用,以上合计利率过高。中银消费金融放弃主张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请求按年利率24%计付违约损失,法院予以支持。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入局消费金融市场时间并不长,早年间跑马圈地的玩家们急于追求放贷规模,而忽视了自己亲手埋下的风险种子,这些风险体现在近几年的罚单上。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2019年,共计11家持牌消金公司被罚17次,累计被罚金额达1813万元。持牌消费金融主要罚单集中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为6张、5张、5张。

以中银消费金融为例,早期以代收费乱象严重,导致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大幅增加。中银消费金融曾因业务不合规创下持牌机构处罚记录,2018年一年内连续收到三张罚单。其中,2018年5月,上海银监局对中银消费金融进行处罚,罚没合计人民币138.68万元。罚单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在2016年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

在监管屡次整顿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乱象得到遏制。数月前,银保监会下发一则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公司治理、资产质量、业务合规经营三个方面。

根据2020年非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侵犯借款人合法利益也被监管纳入消费金融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范畴。整治内容包含了未明确披露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年化利率及费率、征信查询授权、贷款违约责任等涉及客户利益的重要信息,侵犯客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违规收费,收费质价不符,不当催收,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队伍逐渐壮大,在场景服务和用户融资渠道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合规展业成为持牌消金的立业之本。针对持牌消费金融业务经营乱象,监管明确表示仍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这将为持牌消费金融业务转型和产品设计戴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