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是我们的好朋友,

当你难过或者无聊的时候,

狗狗总会像“小天使”一样

给你带来快乐。

但是,生活中

也有一些“铲屎官”

过于溺爱宠物,

不制止宠物的淘气

甚至是过激行为,

这给不养犬的左邻右舍

造成了困扰,

犬类伤人的事件也层出不穷。

文明养犬,为犬只免疫,

避免犬只伤人

养犬人责无旁贷的事,

那么该怎么做到“文明养犬”呢?

除了做好狂犬病免疫接种

保证爱犬和家人的健康外

还要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

犬牌能最有效地确认TA的身份~

“铲屎官们”!

快来给你们的狗狗

办理“身份证”吧~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合肥市修订出台了《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并公布了我市重点区域禁养犬名录,对犬只免疫、养犬登记、文明养犬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对违反禁养规定和遛犬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等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

为了创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同维护我市形象和良好社会秩序,让更多人的共享养犬的快乐,现将养犬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重点管理区域

店埠镇:新城、花园、对河、东纺、和平、古河、光大、镇南、镇西、唐杨、青春、排头、镇北、中心、定光、双桥、安乐等17个社区;

撮镇镇:撮城、瑶岗、先锋、龙塘、振兴、新安、唐安、大费、建华、马桥、大郭等11个社区;

长临河镇:长临河镇回迁安置小区、新建小区、特色小镇以及长临河镇镇区范围内;

肥东经济开发区:三十埠、陈大郢、墩塘、燎原等4个社区;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合马路以北行政区域内;

一般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

依法养犬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一户限养一只犬,并应进行免疫和登记,禁止饲养禁养犬只;一般管理区域,应定期为犬只进行免疫;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文明养犬

不得在住宅共用区域饲养犬只;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工作、生活,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应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犬只尸体。

规范养犬

为犬只佩戴标识;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公共场所应主动避让他人,在人群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办理方式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节选

常见问题

小伙伴们,

你们看懂了吗?

记得告诉身边养狗的朋友哦!

让狗狗们早日“持证上岗”!

信息来源:肥东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