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行车、停车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武胜即将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10月5日起将着重整治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宣传单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现将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发布如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1、牌证要求。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已停止办理注册登记。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CCC认证标准的电动车,应当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1)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有脚踏骑行能力,最大车速≤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体宽不大于0.45米,电动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核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无需机动车驾驶证。

(2)电动轻便摩托车(机动车):无脚踏骑行能力,最大车速≤50km/h,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需持有F、E、D驾驶证

(3)电动摩托车(机动车):无脚踏骑行能力,最高时速可以超过50km/h,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需持有 E、D驾驶证(电动三轮车需持D证)。

2、停车要求。电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专用停车位,对违法停车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规定进行拖移。

3、安全要求。电动车不得安装遮阳伞(蓬),驾乘人员需佩带安全头盔,不得有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4、行车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应当靠道路右侧1.5米内行驶。

5、搭乘要求。电动自行车可搭乘1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电动二轮摩托车可搭乘1名乘客;三轮摩托车不得载人。

6、驾驶电动四轮车相关规定。驾驶电动四轮车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未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目录内的电动四轮车不能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当前,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属该类产品);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目录内的电动四轮车,应当上机动车牌照,未登记上户的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7、武胜县机动车登记服务点:武胜县骏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登记地址:武胜县沿口镇金银坎村7组8号。

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

Bye~

来源 | 畅通武胜POLICE

编辑|张馨烨

审核|谭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