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对女性的不公平对待是由来已久的,尤其是在绝大部分的中小型私营企业,企业为了保障企业的利润,基本上在招聘的时候就会有不公平对待,比如到适婚适孕的年龄,企业基本上就不再考虑,工作之后对升职加薪也有一定的影响。

虽然都知道不公平,但是确实是最普遍的存在,而且国家还不能参与管理与监督,毕竟面试之后录不录用并没有统一的杠杆,完全可以说因能力、经验、性格不适合这个岗位,所以想要保障女性的合法就职利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那么一旦女性员工入职之后怀孕了呢?这个也分情况,在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不敢贸然辞退员工,大部分会按照劳动法去走,而很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是为了上三险的企业,对孕妇的保障基本没有。

好点的企业会发一半的基本工资,再次点的会停薪留职,最后就是直接辞退,而在大部分的三线城市,这就是默认的现实,虽然对孕妇来说很不公平,不只是断了孕妇的经济来源,也需要孕妇在之后重新找工作。

所以国家一直比较重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旦有企业违背劳动法,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都可以收集证据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或仲裁,企业会向孕妇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但有些公司为了不规避法律漏洞,故意找孕妇身上的问题,然后借此原因辞退孕妇,比如孕妇因玩手机被辞退就是一个典型的现象,从而想逃避赔偿金,那么劳动法是如何规定辞退情形的呢?

一、在试用期间,证明其能力不能达到工作岗位要求的,如转正的员工因能力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转岗,如果还不能胜任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因兼职对本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劳动法依然有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同样享有同在职期间一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且如果三期未满就达到劳动合同期限,也应该顺延,这也是国家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一个具体表现。

所以一旦有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擅自辞退员工,必须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且要恢复劳动合同,如拒不执行,付出的代价会更大。

因此,孕妇因玩手机被辞退,虽然违反了企业的相关的规章制度,但远没有达到被辞退的标准,况且其身为孕妇,企业更不能辞退,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这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