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在世界上都是一直存在的,但是这个命题是非常新鲜的。

从法律上来讲,妓女与修女都具有普通公民所具有的法律权利和享有保护人权。

但是在社会地位上来说,妓女的社会地位远低于修女的社会地位。所以大部分人都认为前者危害更大。

细细想来,妓女是灰色行业,接受社会救济几乎没有,而修女却被什么重视。所以妓女需要自己的保护伞,这就催生了黑社会性质的团体。妓女,已经沦落到社会最底层。伤害已经这么大。

某红灯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红灯区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的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