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闻的一则“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发了热议。据了解这个案件发生在2014年4月30日,陈泗翰还是为初三的学生,那天他遭受了同学李小东等人的欺凌,被谩骂、脚踢、抽耳光。
12小时内被殴打2次的陈泗翰还没有被李小东等人放过,等待他是众人的变本加厉。在他被李小东等十几人围在中间,被用刀威胁时,陈泗翰已经被逼到了极点,在打斗中,他向李小东挥下一刀,之后就匆匆逃离。
这次打斗造成了一死一伤,陈泗翰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因为他已经超过14岁了,超过“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今年8月25日,21岁的陈泗翰因为减刑2年而提前出狱,他的出狱也引起了众人的深思。人生有几个6年呢?
在他14岁最该获得知识的时候,因为在欺凌中反抗了而失去了学习的机会。6年的监狱生涯不仅给他的人生留下了洗不掉的污点,还夺取了他最好的时光。
在陈泗翰给家人的信中,处处流露着对亲人的关心。“我在所里很好,请您们放心,这里的叔叔、阿姨和哥哥都对我十分照顾,他们经常开导我,激励我,使我走出阴影,让我勇于面对现实、放宽心身,您们不要担心我,儿子会好好改造、学习。”
他已经21岁了,本该上大学的年纪。很庆幸他对生活还充满着期望,长得也是挺拔俊气,只是却让人鼻头一酸,为他的懂事心疼。
当被霸凌者反而被判刑,受害人反而成了有罪的,这也确实让许多人有些心寒。不由思考起法律的意义,原本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4岁以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都是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但法律却可以更加人性化。
对于陈泗翰来说,那时除了反抗以外,他根本没有其他的选择了。虽然如今陈泗翰已经出狱,但他的事情却值得关注,还有许多像他这样的人。
在6年前,我国的法律的确不够完善,当时正当防卫的界定不清晰,有的案件也太少。或许经过这次舆论的关注,陈泗翰能有一个更好的结局,比如以“正当防卫”证明他的无罪。
这次案件也再次让“校园欺凌”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对于老师来说,学生的“小报告”或许很容易被忽略掉,只觉得那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
但实际上,有些行为如辱骂、打斗和“玩笑”都远远超越了玩闹的界限,升级到了校园欺凌之上。
被欺负的孩子会因此变得胆怯、畏缩,甚至有些会出现心理疾病。如果没有及时的疏导,这些阴影会伴随他们一生。
虽然我国2017年12月27日,教育部就发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这之后,有31个省份又相继发布了地方性法规。
但却不得不说,这些政策仍然有着改进的空间。因为欺凌的界限仍然是模糊的,孩子仍然被所有人认为是无辜、天真的。
在网上有许多家长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都愿意付出很多。我曾见过一个90后父亲的评论:“自从有了女儿后,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地狱。”这句话中所包含的不顾一切的感情强烈到让人有些心痛。
但是“以暴制暴”从来都不是最优的选择。校园欺凌的制止需要学校、家长和法律的共同协作。或许我们应该多去倾听孩子的心声,去了解他们的生活,防患于未然。在他们遇到麻烦时,成为他们最坚实的后盾。
诚然在学校里,老师要负的责任很大,既要教书育人,也要监管孩子的安全,这样的工作的确很累。但却不得不说,老师却能成为第一个发觉欺凌的人,在遇到学生的争吵时,可以及时给他们调换座位,并谈心了解详情。
或许家长应该多给老师一些信任,试想一下,如果老师的一句批评,一次谈话都会被上报学校,那老师自然也会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只希望孩子能在更加健康、快乐的学习氛围中,愿他们的生活少点阴影的遮盖。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