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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看新闻的时候,公安局发警情通报是常有的事情,但是,法院发通报的情况却实属罕见,9月26日,贵州瓮安县法院就初中生陈某翰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家属不服始终认为是正当防卫特意发了一个情况通报,该通报称:“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就我院曾办理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及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并欢迎大家监督。”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到底是怎么回事?请大家在百忙中仔细看一下此前媒体的报道,反正我看了这件事的报道,肺都气炸了,简直就是欺人太甚!
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
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陈泗翰的父母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
案发当时,陈泗翰是贵州瓮安四中的一名初三学生,成绩优良,常考进班级前十。在50多公里外的福泉县工作的父母对他寄予厚望,初一时将他送去瓮安读书,寄宿在他二伯家,因为那边的“教育质量更好一些”。
事后陈泗翰总是想,那天如果能早点起床,在外面买早餐,可能什么事也没有。迟到了要被记名,那天他一路飞奔到学校,然后去食堂排队打粉。麻烦就在这一刻找上他。
排在他前面的男生连踩了他几脚,他并不认识这个人,不明白对方为何找他茬,后来才知道此人叫李小东,常同金威那帮人一起玩。金威是留级生,“家里有钱”,是本校有名的“校霸”。
“校霸”们经常随机打人,以此树立“权威”, 陈泗翰只是被选中的一个。
他问李小东“为什么踩我”,李说“我喜欢踩”。他就把李推开,李一拳打过来,旁边排队的七八个人也围上来一起打他,将他打倒在第一排的桌子上。食堂阿姨斥声阻止,他们才散开。
陈泗翰继续排队,李小东又过来,叫他放学后等着。当他坐下来吃粉时,金威走过来,朝他头上敲了一拳,再次放话威胁。陈泗翰不敢说话,甚至没留意到碗里被吐了一口唾沫。
他们没有等到放学。第二节课后,陈泗翰站在教室门口透气,李小东和金威带了一二十人找上门。李小东拿出一把卡子刀(管制刀具)威胁他,没说几句就开始动手,一群人在走廊里拳脚并用,对他边推边打,一直打到厕所。金威从厕所里拿出一把扫帚准备打他,被陈泗翰的同班同学何冬华制止。殴打持续了十几分钟,其间李小东问陈泗翰服不服,他没回答。
中午放学后,李小东、金威等人把陈泗翰拉到学校附近的花竹园小区,李小东又问他服不服,不服就单杀。金威叫他们一人拿一把刀对杀,“不是你死就是他死”。临走前,李小东说下午还要打他。
陈泗翰回家晚了,进门时没有像往常一样打招呼。二伯和二伯母见他低着头不说话,以为是考试没考好。他们急着赶班车去亲戚家吃酒,没留意到他脸上的淤青和额眉上的伤口。
等大人走后,表哥蒋宏、表姐蒋莉问了两三次,他才肯讲。蒋宏问他被打了为什么不找老师,他说找老师会被欺负得更惨,并一再强调下午他们还会来找他麻烦。他们仨本计划放学后一起回福泉过五一,蒋宏就说下午来接他,让他不要出校门。
“我第一反应就觉得学校肯定是安全的,如果他们真的在学校动手,可以去找老师或者门卫。”蒋宏说。
蒋家兄妹属于专注学习的那类“好学生”,从小到大没经历过这种事,以为只是同学之间的小矛盾。事后蒋宏特别懊悔,如果当时把问题想得严重一点,多一句嘴告诉大人,可能就不会出事。
但陈泗翰不想告诉父母,怕他们担心。告诉老师或许能暂时躲过一劫,却又怕对方受到惩罚后会变本加厉地报复,老师也不能保证他每天的安全。况且马上要中考了,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对他来说,顺利考完试才是最重要的。
下午,陈泗翰故意等到打铃了才进教室。听同学说,李小东们刚刚又来找他了。上完第一节课,他打电话问蒋宏几时过来,蒋宏说还有一节课。后来蒋宏回想这个细节才意识到,那个下午甚至那一整天陈泗翰都在恐惧中度过。
没想到四中提前放学了,在一中读高三的蒋宏还在上课。陈泗瀚不敢出教室,几个同学陪着他等。五点左右,金威强行把他从教室里拉出来,从五楼拉到一楼,与李小东等十几人会合,然后把他带到附近的虎鹰扎啤店。
瓮安四中新校门。
那是一段300多米的路,途经许多商铺。陈泗翰没想过求助,“谁能帮你?”也不敢逃跑,怕被逮住。在当时有限的思考里,他只能预想到自己会被打一顿,而他能想到的唯一脱身办法,就是表哥快点过来接他。他轮番给表哥、表姐和二伯家座机打电话,但都没人接。陈泗翰的同学们远远跟在后面,没人敢上前劝阻。
金威、李小东等人将书包和校服放在虎鹰扎啤店里。上一届的“校霸”阿龙在这家店打工,这是他们聚会和敲诈欺凌学生的“地盘”,旁边有一条进入花竹园小区的巷道,两面高墙,没有监控。
当年没有监控和门禁的花竹园小区,如今也装上了大门,设置了门卫岗亭,外人不能随意进出。
等到五点半,蒋宏还没来。李小东拽着陈泗翰的衣领往花竹园巷道走。陈泗翰不愿意走,李小东说:“你再不走的话,我过10秒就踢你一脚。”并叫人计时。
被打之前,他还听到阿龙对李小东说了一句:“你不把他杀到,不要来见我。”
“互杀”
没有人看清楚,陈泗翰和李小东究竟是怎么“杀”起来的。也没有人看见,陈泗翰被拽入巷道前一刻,同年级的贺翔偷偷递了一把刀给他。
贺翔对警方称,他与何冬华关系要好,当天何冬华叫他去现场帮陈泗翰,所以他把刀递给陈防身。
一审判决书对递刀细节的描述是:贺翔趁机将身上的一把卡子刀递给陈泗翰,陈泗翰左手接过卡子刀后将其放在衣服口袋里。
而陈泗翰的供述略有不同:贺翔拉着我的左手,我感觉他放了什么东西在我左边的校服口袋里,放完后还拍了一下,叫我注意一点。
当时他的右手还拿着手机给表哥打电话。蒋宏回忆,放学后他在路上接到陈泗翰的电话,得知他已被拖到了校外某地,便叫他不要挂电话,但很快那边就没人说话了,只听到一些奇怪的杂音。
陈泗翰一直没挂电话,他称自己左手摸口袋,摸出一把刀,当时刀是半开着的,他没用过这种刀,不知道怎么合上,甚至不知道它叫什么。怕被对方看见,他慌忙把刀背在屁股后面,左手还因此划伤了。
随即,李小东冲上来,挥着右拳跳起来打他的头,他下意识用手去挡,不知怎么的,李小东右侧锁骨下方被他左手上的刀戳到了。尸检报告显示,此创口未伤及胸腔脏器。
两人各退一步,李小东指着流血的伤口说“这是要哪样”,并用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卡子刀,冲他杀来。他用拿刀的左手压制对方的右手,拿手机的右手则压制对方的左手,近身搏斗间,忽然感觉左后背一凉,情急之下他用力甩开对方,并刺到了对方的胸口,然后转身逃跑。
他不知道,身后的李小东持刀追出几十米后,倒在了地上。
蒋宏记得,电话那头的杂音持续了一两分钟,就听到陈泗瀚说:“哥,我被杀了。”约四五分钟后,他在一个路口遇到了受伤的陈泗翰。
陈泗翰用右手捂着左背上的伤口,往二伯家方向狂奔了七八百米,见到表哥后,他像是卸下一口气,一头靠在表哥身上,瘫软在地。蒋宏看他后背流了大片的血,让他赶紧报警。但他当时呼吸困难,说不了话,蒋宏便把他扶到附近的治安岗亭报警。这个行为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求助而非自首。
一审法院也没有采信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意见,理由是:陈泗翰明知与李小东打架会发生伤害的后果,在李小东等人邀约之下,还准备了一把卡子刀放在身上。当李小东用拳脚殴打陈泗翰时,陈泗翰最先掏出卡子刀刺伤李小东。
陈泗翰记得,一审庭审时,审判长先后念了贺翔、何冬华的证词。贺翔的证词提到陈泗翰主动问他要刀,他当庭提出异议,辩称从未跟任何人要过刀。
李荣惠夫妇怀疑贺翔的证词作假。他们称,事发后不久去学校找过贺翔,问他为什么递刀,贺翔怕被录音,把他们俩的手机放到远处,才说:“嬢嬢,我是看陈泗瀚被打得太可怜了,我才递刀给他。”
在医院取保候审的陈泗翰,仍心心念念备考。住院期间,同学们几乎每天去医院把复习资料带给他。身体好转后,他提出想上学。警察同意了。
第二天,他扒着妈妈的肩膀去了学校。下午,李荣惠来到学校门口等他放学,其间跟一个炸洋芋的阿姨聊天,阿姨说她儿子也曾在四中读书,被同学欺负得辍学了。
四中学生说,李小东和金威曾因打架被学校处分过,开会时还在台上亮过相,金威的口供也证实他和李小东、阿龙一起打过几次架。
陈善坤很纳闷,学校为什么要给李小东开一个“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明?当天陈泗瀚在学校被打了两次,为什么没有老师发现?事后他们找了学校至少10次,始终没有见到校长,也找过教育局两次,无功而返。
陈泗翰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就想好好学习,但是在学校里,就是有人自己不好好学习,也不让别人学习,专门欺负老实本分的学生,以此立威。
人民法院的徽章由天平、华表、齿轮、和谷穗组成。天平代表法律的公平;华表代表中华,即说明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齿轮和谷穗代表工农联盟。希望法院为陈泗翰这样一个好学生主持公道,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小编不是法律专家,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但是小编认为,陈泗翰在他后背被刀刺伤生命受到威胁之际,奋起反抗,应该算正当防卫。那么多人欺负一个人,而且还是想好好学习的好学生,难道作为受害人在生命受到威胁之际也不能反抗吗?对此各位老铁有何看法呢?欢迎在留言区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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