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要补税的7566万元,居然不用补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01

异常凭证被查!补税7566万!

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的12月,远大生水公司接到了宁波税务局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因远大公司收到的上海政宏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467份,涉及增值税75,664,009.38元。已被开票方企业(即上海政宏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异常凭证范围。根据相关规定,远大生水公司已认证抵扣的,其进项税额一律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就导致远大生水公司需要补税7566万元。

这可如何是好啊!对方开具的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我们收取发票的一方也跟着遭殃!

补税还不算完,关键是远大生水公司是上市公司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子公司。如果远大生水补税7566万元,会减少母公司净利润3707万元,这对上市公司有很大影响。上市公司的报表将很难看,老板的脸色将更难看。。。

02

只能补税了吗?

反转!这个会计处理的太机智了!

接到《税务事项通知书》表慌,不是只有补税一条路了!

这里我们学习一下远大公司的做法。

第一步.

公司自查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每笔业务要按照正规的流程走,手续要完善,双方意愿真实——招标比价程序——签订合同——对公付款——货物出入库手续完毕——检收程序——取得相应发票等。

第二步.

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提醒:

如果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的话,记得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哦~~相关证明材料也要准备齐全哟~~

第三步.

沟通解释

支招:

会计人员没有经验不要紧,有很多专业的人可以帮助我们,有困难及时求助,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做好解释工作。税务部门还是很讲道理滴~~~

小伙伴们一定会问,这样就可以了吗?后来怎么样了~

看到没?今年4月远大生水又收到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如下:“事由: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解除通知。通知内容:你(单位)收到的异常凭证(发票明细见附件),已被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解除。”

是的,解除了!不是异常凭证了,可以认证抵扣了,不需要补税了。7566万元又回来了~~

远大公司这次是有惊无险,可是“异常凭证”却关系到我们每个公司和我们每位会计人员。

到底什么是异常凭证,收到异常凭证又该怎么办呢?

03

啥是异常凭证?收到后该怎么办?

01

异常凭证的范围

会计人要特别注意以上这6种情况,这就意味着,收发票时一定要小心,盯紧上家,别受牵连!

02

接收异常凭证后该怎么办?

我们给大家总结了涉税处理和应对措施。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哦~
只要交易真实,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纳税人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