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执行风暴2020”的号角早已吹响,失信被执行人无不闻风丧胆。国庆节、中秋节前夕,佛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抓有力契机,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前人员聚集、资金充裕的特点,紧密结合佛冈县人情社会特点明显、人际关系密切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节前特别执行行动,以强效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

认真对待每一次腾房,把权益交到当事人手中

案情简介

原告许某与被告马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佛冈法院判决马某、陈某偿还借款本金245000元及利息给许某。判决书生效后,马某、陈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佛冈法院于2018年11月22日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该涉案房屋,后流拍。经穷尽执行措施未能实现申请执行人全部债权目的,法院在2019年3月14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10月18日,申请执行人许某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查封、成功拍卖了上述房屋,并于2020年8月12日开始多次发出强制迁出房屋公告,但任凭承办人钟志强通过电话、微信、村委、朋友等方式多次联系,还是联系不上陈某配合执行。

制定执行预案、果断付诸执行

出发前两天,承办人钟志强制定好执行预案,并再次联系马某,向他释法说理,希望他能提供陈某最新联系方式配合执行,但马某却表示不想管这件事,请法院依法办理。无奈,因不了解房屋内部情况,腾退只能按预案进行。

9月22日上午8点30分,佛冈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准备依法对 被执行人陈某名下已成功拍卖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开锁师傅正在开锁

顺利交付房屋,当事人连连称赞

9月22日上午9点,执行干警准时来到涉案房屋,准备强制腾退房屋。安排开锁师傅打开门锁后,惊讶地发现该房屋早已人去楼空。

于是,在买受人和在场人员的见证下,办案人员办妥相关手续,当场把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对执行干警的认真负责连连称赞。

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这是执行中最常见的“腾房难”: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干警难以了解房屋内部情况。但是,无论“腾房难”有多难有多少不确定因素,佛冈法院执行干警都会严正以待,认真对待每一次腾房。

执行预案中的充分准备此刻似乎显得“无用武之地”,但我们必须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才能清除执行中的一个又一个障碍,把合法权益顺利交到当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