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贵州黔南州瓮安县中学生杀死校园霸凌者案引起人们的关注。实际上要这个案件已经发生有6年的时间了,本文的主角已经服了六年的刑役,今年才刚刚被释放出来。它为什么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让社会广为的热议。为回应人们的关切,当地的政法部门已经宣布对案件重新启动调查程序。
(案发学校)
我们知道,张玉环在高墙内关了27年,创下了中国迄今为止“蒙冤无辜羁押”时间最长的纪录,堪称“冤案受害者”的典范。正因为这样,人们对张寄予了极大的同情,对他在“无罪释放”后申请2234万元“国家赔偿”表示了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但是,要我说,如果目前披露出来的关于贵州瓮安杀死校园霸凌者的案件属实,那么这位因在被霸凌中反杀霸凌者的少年,他的冤屈甚至比张玉环更严重,更让人同情!
透过案情的回顾与梳理,我们知道了这位蒙冤者小陈当时是名初三学生,案发时间是2014年的4月份,正值紧张的升学备考。小陈成绩相当优秀,考试经常进全年前十,父母对他也是寄予厚望,特地把他送到教学水平和条件相对好的瓮安,寄住在大伯父伯母家里。
如果没有这起案件,小陈今年应当今年就即将大学毕业,或继续升学或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为父母和家族多年的期许呈上一份崭新的答卷,而不是刚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以一名服刑者的身份!但是,他的命运就在那个春夏之交的季节发生了根本逆转,掉入无边无际的深渊。他没能等到上重点高中、念理想大学的那一天,等到的却是一纸冰冷的刑事判决书。他在多次被校园霸凌者(有一个校园团伙,领头的是李某,也就是被小陈反杀的那个二流子、小恶霸)的欺侮、暴打后,稀里糊涂地接受了对方“单杀”(相当影视剧中“一对一单挑”)的邀约,最后又稀里糊涂地将那个霸凌者小李乱刀刺死,而自己也身负重伤,在医院躺了好久。
(图与文无关)
奇怪的是,当年参与此案件的司法机关,竟无一认定小陈是“正当防卫”,而是一致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理由是“小陈在单杀前主动向同学要了一把折刀”,而被判刑八年!
中国的法治化建设和律法条文工作这些年的确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毋庸讳言,有亮点也有缺憾。而最大的缺憾,在我看来,就是过于机械、死抠条文、生搬硬套。所以总有令社会舆论哗然的判例。比如,之前曾一度被炒成段子的“正当防卫”就特别令人别扭,也更令人郁闷。还有就是去年大连13岁少年,长得比一般成年人还人高马大,强奸并残忍杀死同一社区的10岁小女孩,社会危害极大、影响极恶劣,结果今年宣判,因为“案发时差几个月满14周岁”这样荒唐的理由而只判三年管教,令全社会都惊掉下巴!中国司法实践滞后于时代发展的新需求由此可见一斑!(这是题外话)
(图与文无关)
那为什么说这个反杀者小陈同学,比张玉环还冤呢?
1、明明是正当防卫,却被认定为“过失杀人”。这不能过于责怪当时的司法人员,是因为在六年前,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界定,简直比高分子物理这种尖端学科还要精细、严密和苛刻,甚至需要逐条对照,稍有不慎就成了“防卫过当”“过失杀人”直至“故意杀人”,玩的全是咬文嚼字的文字把戏,让人不幸其扰!而在今年,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例重新修订颁行,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有了极大的改观,对受害人更为有利。因为法律的初衷本来就是要保护受害者而不是袒护施暴者!所以,小陈同学的案件如果发生在条例修改的今天,他绝对不会受此冤屈,而是完全可以正常地参加中考、高考甚至研究生考试。所以,他冤!
2、通过对案件的披露,明白无误地确认这位品学兼优的小陈同学是无辜者,是正儿八经的受害者。他成绩优秀,为人内敛本分,知道父母和家族对自己的期望,从来不会主动去挑事惹事。他在多次受到霸凌者的虐打施暴后,都选择了隐忍,因为他深知,如果报告给老师和学校,反会招来加倍疯狂的报复;如果告诉家里人,又会让亲人无端担忧。他只好默默地“一个人扛”。其实,他的内心是非常害怕的。如果这个时候,哪怕有一位学校教师多过问一句,家里的亲人再多深追求一点,这件事也就可能避免。或者,就是在两人殊死“单杀”时,有那么多的同学都知道,只要拨打一通报警电话,就可以挽救 两个鲜活的人生。可惜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这样做。
(图与文无关)
3、张玉环案是“疑罪从无”法治精神和理念的受益者,而这个小陈同学却是当时司法教条弊端的牺牲品!如果法律不能保护无辜者的正当权益,如果受虐者在生命遭受极大危害时还要死抠那些繁文缛节的条款来确定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过失杀人”,那么,死的那个就是本来的弱者!这不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吗?张案却有点不同,警方已经确认了他是第一嫌疑人,但是苦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素养能力,找不到最直接的物证加以锁定!警方也是有苦难言,但是“疑罪从无”的精神必须贯彻执行。
(图与文无关)
4、贵州反杀案的小陈,案发时不过15、6岁,正值花季妙龄,再加上本身成绩优异,品行也良好,可以说前途大好!倘若能适当加以培养引导,说不定会成为造福一方的将才和社会的中流砥柱,创造更多的价值财富。因为他年轻,未来有多种可能,绝不可限量。但是他的大好人生尚未展开,就因为校园霸凌这令全社会深恶痛绝的毒瘤而扼杀!多么可惜可叹!他现在已经二十多岁了,无论再怎努力,都无法摆脱“服刑者”“劳教犯”的烙印,折翅的小鸟怎么飞得高?!未来所有光荣正确的事情比如参军、考公务员、受聘较好的企事业单位等都将与他无关!谁会录用一个有案底的“失足者”呢?而且还是杀人犯。在之前,他是展翅翱翔搏击长空的雄鹰,现如今变成只能在草地里扑腾的山鸡!
所以,支持当地政法部门对该案重启调查,还事实以真相、还无辜者以清白和声誉。如果案件原委与媒体报道一致,还必须启动国家赔偿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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