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们关注了临高县临城镇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乱象。此外,记者调查发现,在学校门口的公共道路上,还有人做起了停放电动车的“收费”生意。我们的报道播出后,当地对此展开了整治。来看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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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号下午两点,正逢学生下午上学高峰,记者来到临高县临美路、江南路等路段发现,临高中学、临高二中、临高三中的学生,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嬉戏、横冲直撞等行为,比比皆是,其中大部分学生均未满16周岁。而在临高中学门口,还存在车辆无序乱停放、占道收取电动车停车费的情况。然而,针对这些乱象,学校、当地交警、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当天都以不在管辖范围为由,未作出任何处理。
不过,我们的报道播出后,事情有了转变。为守护孩子们的安全上学路,9月27号,临高交警在临城镇临调路等校园周边道路,对学生骑电动车乱象进行执法整治。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不得超过1人。而记者看到,不少学生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上还搭载了两三人。此外,还有家长未以身作则,电动车上载有两三个孩子,且未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
临高县公安局 党委委员 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敏:通过这样的整治,教育家长学生懂得安全的重要,生命的重要。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联合教育、城管以及学校进行整治。
临高县第三中学 政教主任 王家新:每个星期周会,课前课后我们都讲,交警也经常到学校进行(宣传)教育。我们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通过微信群对家长进行教育,把安全意识深入到他们心里面。
停车收费乱象:两部门明确责任
联合执法全面整治
针对城区各中学的学生骑电动车乱象,临高交警还将持续蹲点排查,教育局和学校也将全力加入,多管齐下,坚决遏制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针对在学校门前无序停车,个人占用道路收停车费的情况,在我们节目曝光后,当地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展开了调查。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室负责人 符潇翔:经我们调查结果其实是有这么一个行为,针对符某的违法行为,他首先是占有了公共车位,进行私自设点收费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我们对当事人进行的处罚就是符某要退还违法所得,我们也会监督他将违法所得退还。第二点是对他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第三就是对符某进行教育,引导他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方面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于临城城区占用公共车位停车收费的乱象进行全面整治。
临高县公安局 政工室主任 黄蔓钰:目前在人行道这块明确的监管部门是属于行政综合执法局,在道路上的属于我们公安机关。对于其他的介于人行道和道路其他的地方,我们两家就进行联合执法,一起把这个乱象整治下去。
28条公交线路全覆盖 多管齐下守护上学路
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乱象,似乎已成为“老大难”。治沉疴须下猛药,这件事想要取得疗效,还是要学校加强警示教育,交警加强路面执法,家长落实监管责任,三者缺一不可。那么,为何学生骑电动车屡禁不止?如何守护孩子们的安全上学路呢?继续来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这种违法行为,之所以成为常态化现象,一是因为一些学生家距离学校太远,父母无暇接送;二是因为贪图“方便”。
临高县第三中学 政教主任 王家新:我们只能对他们进行教育了,不到年龄的是不能骑电动车。我们教育了,但是由于家长个人原因,为了贪图方便,他们在家庭教育这方面就比较差一点,就配合不上交警,也不配合我们学校。
然而,未成年人操作能力、自我防护能力差,若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在交警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如何解决孩子们的上学安全问题,成为关键。
不少人建议,针对路途较远的学生,家长能接送的就接送,没有条件的,就让孩子们骑单车上学。而记者了解到,从9月22号开始,临高县开通了28条城乡公交线路,其中七条是县城区公交路线,21条是镇墟到村委会公交线路。
临高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部经理 刘光浩:城区的7条公交线路涵盖了我们临高县的中小学共有10所,基本上全部涵盖。我们的乡村线路也涵盖了一部分的小学、中学在里面,例如像创新学校、临高县第三中学以及临高县实验中学,我们的终点站都是设在学校,方便我们的学生上学放学乘坐。
据了解,公交站点都设在城区的10所中小学附近,学生和家长们可以通过“临高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对相关线路和站点进行查询、乘坐。另外,记者从临高县教育局了解到,他们将持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继续强化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临高县教育局 基础教育室负责人 冯成涛:我们要考虑到家长监护人的责任问题,这方面要通过互联网,或者召开家长会的方式来密切家校互动。我想咱们学校这块要准确地摸清骑电动车学生的底数,还要进行工作责任的失职追责。我们下一步将组成工作组进行督查,要加强监管同时追责问责,确保咱们学生能够顺畅地安全地入校。
网友建言守护上学路 各方该出手时要出手
学生骑电动车,一直以来都是管理难题。根据交警提供的相关数据,近三年来,全省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中,平均每年造成20余人死亡、50多人受伤,而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电动车上路。那么,如何守护孩子们的上学路,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
7月29号
万宁市礼纪镇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事故中,两名伤者与一名死者均为未成年人。事故发生后,万宁市教育局和万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禁止中小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
8月15号
屯昌县屯城镇发生一起小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事故,电动车上的三名学生均未满16岁,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身亡。而在这起事故中,涉事电动车还存在超载和驾乘人员都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悲剧一再敲响安全警钟。网友也纷纷献言献策,为守护孩子上学路出招。
网友“海阔天空” :“未成年”不是逃避违法责任的借口,也不是相关部门轻视监管职责的理由。对于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车,交警部门应该对学生和家长一并处罚教育,有学生违法上路,让其父母代为罚站,在路上纠违,同时签订保证书,相信父母的言传身教,会给孩子起到更大的教育作用。
网友“没有海的鱼”:学校的教育不能绵软无力,单纯的宣讲教条,估计很多孩子都听不进去。违法骑车可考虑列入学生成绩考核,“严”之以理。
网友“晴天”:交警负有交通管理的责任,应约谈学校,对不履行教育安全责任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教育部门。很多事情需要每一个人、每个单位认真履责,不履责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要让违法者明白法律的严肃,也要让管理者明白责任的重大。
记者:杨若雪、汪浩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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