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9日晚,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社会学院心理学女博士从18楼宿舍轰然跳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这位女博士姓甚名谁,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发至今,此案依旧死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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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下午,映像网记者曾联系与该女博士同一学院的同学,欲进一步获得更深入的相关信息,但对方的回应小心谨慎,谈起死因更是闪烁其词:“现在继续透露别的信息,即使我保持匿名,但是她其他的学生日后也可能受到她的打击报复,因为这些都是她的学生告诉我们的。”
言中的“她”到底是谁,是导师,或是另有其人,我们不得而知,事态也因此而愈发显得扑簌迷离。
但显然,对于硕博这个群体而言,“跳楼”这件事其实早已司空见惯,可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泣跳楼。
一个群体的自轻与自弃
笔者从网络搜集近年来的相关跳楼数据,尝试对近15年内的跳楼案例进行统计和梳理,得出的结论是意味深长的。
2005年9跳,2006年4跳,2007年2跳,2008年3跳,2009年6跳,2010年10跳,2011年2跳,2012年0跳,2013年0跳,2014年0跳,2015年1跳,2016年1跳,2017年2跳,2018年6跳,2019年2跳,2020年2跳。
2015-2010年(含2010年)总计44跳,2011年至今总计16跳。15年内,总计60跳。
从以上数据分析中可见,2010年是个转折点,是这15年内的跳楼高峰,甚至还出现了“组团跳”。
2010年前每年平均7.3起以上跳楼事件,2010年后每年平均维持1.6起以上的跳楼事件。
也许单看几个简单的数字是不以为然的,但我们通过一项已被验证的安全研究公式海因里希安全法则发现了其中潜藏着的巨大跳楼危机。
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是美国 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300:29:1的法则,这个法则意味着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这背后将非常可能引发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其他隐患。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必然存在大量隐患。
从这个法则我们可以类推出,每有一个跳楼事故发生,背后就有29人怀有潜在而真实的跳楼动机,300人头脑内存在过跳楼的闪念,如此分析下来,硕博群体的跳楼概率实在高得惊人。
因何生,又因何死?
通过将网络上涌现的跳楼事件进行抽丝剥茧,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跳楼原因:
原因一:导师压论文,延期毕业,在跳楼原因中占比最大。
张效文,2010年10月,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和化工学院的硕博连读的二年级博士研究生跳楼。
事件原因:论文已足够毕业,但是导师让其再做研究再做论文,不堪压力跳楼。
姜东身,中南大学硕士,2015年5月18日下午3点在图书馆跳楼身亡。
事件原因:导师杨忠炯不让其论文答辩通过,导致延期答辩,因无法承受这样的结果,跳楼身亡。
陆经纬,同济大学硕士,2018年12月13日12点58分,给在芬兰治病的导师陆发消息:“我跳楼了,学院章小清教授会找你谈的”而后从学院实验楼5楼跳下。
事件原因:导师让其再完成两篇论文才能毕业。
原因二:成为导师的谋财工具,被侵占论文版费,给导师打黑工,实习工资上交。
蒋华文,南京邮电大学研三学生,2016年1月25日上午从该校三牌楼校区9楼跳楼身亡。
事件原因:导师张代远存在人身攻击,收取实习生工资,论文版面费,侮辱,性骚扰学生等恶劣行为。
蒋华文没有按照导师的规则行事,未上交实习工资,同时经受导师的人身攻击,辱骂,还面临不能毕业的压力,故选择轻生。
陈泽民,中科大计算机专业研究生2019年9月2日跳楼。
事件原因:导师徐海根让其去某公司上班,每月300元,相当于免费苦力,给导师打黑工,而面临毕业,导师又让其出论文,面临不能毕业的压力选择轻生。
陈泽民面临做论文不能给导师打黑工,导师不给毕业,给导师打黑工,没时间做论文,面临毕不了业的双重压力,选择轻生。
原因三:沦为导师私家佣人:叫醒,送餐,购物,擦车等一系列专职保姆行为。
陶嵩园,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3月26日跳楼身亡。
事件原因:导师王攀长期对其精神压迫,让其提供叫醒,擦车,送餐,打扫家内卫生,甚至要求陶嵩园向自己大声喊“爸,我永远爱你!”,长期的精神身体压迫,让陶嵩园难承其重,跳楼身亡。
原因四:身受导师人身攻击、辱骂,甚至性侵等恶劣行为。
王某蕾,浙江大学研究生2018年7月跳楼身亡。
事件原因:王某蕾母亲发文称,王某蕾长期受戴某的性骚扰行为,不堪忍受骚扰选择跳楼身亡。
原因五:把毕业证书看的过重,延毕导师不给,难承压力。
田苗,华南理工2018年10月跳楼。
事件原因:已完成实验,已完成论文,导师论文不让其署名,并更换课题重新做。
田苗其实对于延毕是接受的,对于她而言,只要能成功毕业就可以,但是在已完成实验和论文的情况下,导师不通过延毕申请,又让其重新更换课题做论文,但临近毕业,没有足够时间完成课题研究,最终结果是难以毕业。
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摆在眼前,没有人不为之心痛和惋惜,一个小动物我们尚且能给予怜爱,何况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而从以上梳理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跳楼事件的主因,导师难辞其咎。
对于硕博这个群体而言,苦读生涯中,生命中的一切都简化成了学生——导师这个单向度关系,会遇见什么样的导师犹如开盲盒,全凭宿命和运气。
面对不公和欺凌,以为忍一忍就能守得云开见月明,待毕业证书到手,一切灰暗也将成为过去。一段屈辱的关系中,那张遥不可及的毕业证就是“生”的唯一凭证。
没有一条生命不是盛开的鲜花,痛心是必然的,想要这些悲剧就此止步,理应是所有人共同的期待。
死,真的是唯一出路吗?
想要避免悲剧频繁上演,关键在于及时止损和勇敢维权。这个道理硕博生们未必不懂,只是有时,毕业和生命相较哪一个更重要,在万念俱灰的情绪操控下,总有人会做出一念糊涂的选择。
在我们的社会大环境之下,考上硕博无疑是一种荣耀,自我的期许,亲友的期盼,但在延毕和羞辱面前,这一丝优越感早已荡然无存。
苦读多年,曾经的同学和同龄的亲友,眼见混得风生水起,夜深人静时,也会因不甘而辗转反侧吧。
想要撤退,但撤退的沉没成本如此之高,只是想一想,也会望而却步吧。
我们的天之骄子们就在这样的自我挣扎中,走向穷途末路。
面对这些问题,硕博群体,真的是走无可走,退无可退,死,真的是唯一出路吗?
笔者想说不。
纵身一跳,伤心的永远是爱自己的人,对无关的人而言,自死也只是看客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可能连信息都会被抹掉,风过尚能留痕,但人走了,甚至不如阵风后的落叶,至少证明来过。
没有经历过社会洗礼的天之骄子们,一心只知读书,面对问题,就如囚笼之鸟,四面都是绝壁,完全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
所以,我们呼吁,拒绝沉默,站出来为自己维权,或许也不是不能解决问题。
2010年1月16日,南京理工大博士周健伟(化名)以跳楼做威胁,要求导师允许其毕业,虽然剑走偏锋,但是问题还是解决了。
事件始末:周健伟面临博士毕业,已具备毕业资格,但是导师不给毕业,让其完成设计一个发动机的工作过程,而周健伟找到一份工作,需要成功毕业才能任职。
其次周健伟爱人怀孕在身,无工作,博士延期毕业,面临拿不到补助,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情急之下选择以跳楼威胁导师,在已具备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校方为其办理了毕业手续。
虽然这是一个危险的反向极端案例,我们当然不建议大家用这样的方式解决毕业问题,但比起以死明志,笔者宁愿呼吁这个群体站起来为自己发声。
曙光在哪里?
多年来的苦苦煎熬,我们总是寄望于导师制的解体,以获得最终的救赎,但就在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中,针对人大代表在提案中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表示,将充分采纳此条建议,并进一步开展工作。
消息一出,瞬间炸锅,学生们纷纷表示导师权重实在过大,学生的权益日渐压缩,那么谁来强化导师评选体系?导师学生之间的双向考核制究竟何时能实现?
也有理性派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虽然大部分导师是正常的,但是那么几个不配称作人的家伙突然有了这么大权力,学生怎么办?
与此同时,教育部透露,今年下半年将以教育部名义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其中将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并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也许,我们或可期盼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印发之时,能实际看到,相关部门在不断给导师加权的同时,也能在充分考量师生矛盾的现状上,对其给予相应的制约,出产对应的平衡机制。
但我们也不可否认,无良导师终究只是少数,导师的确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
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导师所具备的资质、掌握的知识,对方向的把控,可以保证学生在研究方向上尽量不出现偏差,为创新研究提供更多助力,这是不能推翻的事实。
目前,也的确尚无更好的体制可以替代导师制,这意味着,短期内当前的状况和引发的问题还无法得到大范围的改善。
我们也一直呼吁学校加强对导师的监管,其实有些学校在这一点上也已经在尝试改进,个别学校在导师考评机制内,把学生能不能正常毕业也列入考评标准,所以导师也是希望学生可以正常毕业的,如此才能不影响自己的考评结果。
此外,据数据统计,现在每年硕博群体主动退学的趋势在上涨,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当发现自己做了不合适的人生选择,有时选择退学也是及时止损。
但愿每一个在硕博路上疲于奔命,把证书当成人生唯一出路的学子,可以及时清醒,不是没有证书就没了一切。
条条大路通罗马,将学到的知识装在大脑,将人生经历的困境幻化为智慧,它将助你披荆斩棘,更早摘到自己的彼岸花。
来源:解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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