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角度,宇宙中最高端的存在物是人脑,人脑最神奇的现象是意识。意识从两方面体现:一方面是智能(逻辑思维、意象呈现等方面),另一方面是感觉(感知、情感等方面)。目前人类已初步掌握了智能制造的原理并研发出人工智能机器。但对“感觉”的产生原因一无所知。若不借用自然中的生物材料(比如,神经组织、感知细胞等),科学家在实验室不能独立制造出能够产生感觉的物体。纵使,人工智能超越人类的智慧,但它确没有情感(感觉体验)。
如果说,科学已经解释了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并且科学家能够仿造自然的一切存在物。但是,科学家却不能制造出“感觉”体(能够自我产生感觉的物体)。
因此,“感觉”是宇宙中最神秘的现象。或许,万物因“感”而生!“感”是宇宙存在的本源。
自然界中“感”的现象:
1、电磁感应。
1831年,英国物理学家迈克尔.法拉第发现了磁与电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转化关系。只要穿过闭合电路的磁通量发生变化,闭合电路中就会产生感应电流。
2、量子纠缠。
科学家发现,当几个粒子在彼此相互作用后,即使它们被分割很远,仍然相互影响,仿佛它们之间相互“感应”。
3、物理场。
在物理里,场是一个以时空为变数的物理量。场被认为延伸至整个空间,粒子在场中受激产生,粒子与场相互影响。即物质粒子是因场“感应”(激发)产生的。
4、感觉感知。
人是具有感觉和知觉的生物,自然环境通过感知系统在人脑形成感知意识体验。
“感”是什么?
“感”是宇宙存在的本源,也是宇宙运作的机制。在物质层面,“感”是宇宙“无中生有”的物理机制。比如,粒子在量子场中因“感应”(激发是“感应”机制)凭空产生。在意识层面,“感”产生感觉形成复杂的心理情感。
宇宙是一个“感体”,一方面通过“感应机制”创造物质世界,另一方面通过“感觉”形成情感世界。
“感”的几种不同表现形式:
1)初级形式(感应模式——“感应”机制):通过“感应”的方式,“无中生有”创造物质粒子。粒子在场中通过“感应”机制激发生成。“感应”是宇宙的根本属性。“感应”的原理是“心识意动”(心动造物)。
2)次级形式(作用关系——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感应”方式(相互作用力)组合物质。分子、原子是由微小粒子在“力的作用下”组合成的结构体。力表现为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本质是一种“感应”关系。比如,量子场论中认为力的本质是玻色子传递过程携带的。波色子的传递是场的机制决定,场本身即为“感应”机制。
3)中级形式(感觉——觉的产生):在复杂结构中产生“感觉”创造意识体验。“相互作用”在复杂结构中就会出现“觉”的效果。人的“感觉”是“感体”在复杂结构中制造出来的。离开“感体”,纯粹的物质(唯物观的物质概念)不能产生感觉(这证实了感体的存在);离开复杂结构也不能产生感觉(万物都是“感体”创造的,唯有复杂生物结构才出现感觉,这说明低级形式的物质机构不能产生感觉。)
4)高级形式(感体——灵体):具有感觉(意识)及创造力的独立个体——感体。宇宙就是一个具有“感知”的灵体。它外观表现为完善的自然系统,内在隐藏了具有的意识感知力。
因此,“感”(感应)在低级表现为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如,量子纠缠中一个粒子对另一个粒子产生影响,就说明它们之间存在感应。在中级表现为“感觉”体验。比如,人具有的视觉、听觉、味觉、触觉、意觉体验。在高级表现为“灵体”。比如,能够创造宇宙的“上帝”。
“感体”与人体感觉形成之间的关系
人体感觉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以“色觉”为例。当太阳光线射入人眼会在人脑视觉区域形成色觉。人就能产生“颜色”的视觉体验。光线是不同波长的光子,光子本身没有颜色。光子是量子场激发产生的(本质是“感体的”感应机制)。人的视觉中枢是由复杂的视觉神经细胞构成的,视觉细胞自身不能产生颜色(比如,闭上眼睛后意识世界就失去了色彩)。但当光子与视觉神经系统发生作用(相互感应)就能产生“颜色”的视觉效果。这现象说明人的“感觉”是由“感体”产生的。“感体”一方面创造了低级的物质,又通过复杂结构创造了感觉系统,物质与感觉系统作用就能产生(感应出)“感觉体验” (从物理角度人的视觉是视觉系统与量子场发生作用产生的,量子场本身是“感体”机制。故而,人的感觉是人体与“感体”的相互感应产生的)。总之,如果没有“感体”,纯粹的物质无法产生“感觉”。
创世神灵——通感上帝
万物由感而生,宇宙因识所现。故,创世之神称为“通感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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