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合肥市天水路与天河路交口向西 100 米,路南侧一条小路上,一辆凯迪拉克和起亚车发生交通事故,凯迪拉克由西向东行驶,起亚由南向北行驶,那么,恰巧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与其他方向的车发生碰撞事故,谁的责任呢?
交警很快赶到现场,最终交警判定凯迪拉克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起亚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这是因为双方驾驶员到路口没有减速行驶,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要执行让右原则。
据介绍,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因为国内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 "A 柱 " 靠车主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 "A 柱 " 离车主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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