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梅州市蕉岭县公安局扫黑办发布《关于征集新铺镇黄坑村曾维敏等人违法犯罪线索、证据的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征集新铺镇黄坑村曾维敏等人违法犯罪线索、证据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要求,经缜密侦查,蕉岭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曾维敏(男,52岁,蕉岭县新铺镇黄坑村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曾维敏、何京烘等人,现曾维敏、何京烘等4人已执行逮捕。为进一步查清曾维敏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现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曾维敏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线索举报范围

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操纵经营黄赌毒;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及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

二、线索举报方式

1、蕉岭县公安局:110、18933610845;

2、亲临举报者请到蕉岭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

三、奖励保障措施

对于举报人、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蕉岭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蕉岭县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通告﹥》规定,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以上的奖励;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蕉公宣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