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清廉守正,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上饶市歌舞话剧团团长张培园、党支部书记汪祖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6月,市歌舞话剧团召开班子会违规决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同年7月,经张培园和汪祖光签批同意,市歌舞话剧团违规向8名工作人员一次性发放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公务交通补贴共计102000元,其中,张培园和汪祖光各领取21600元。2020年6月,张培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汪祖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领费用已退还单位。

2.铅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李森高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李森高在铅山县人民法院任职期间,长期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本人的私家车加油,共计17272元。李森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李森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广丰区人民法院原政治部负责人郑武违规操办乔迁宴席问题。2020年5月,郑武分两次在其居住小区地下车库举办乔迁宴席,并违规收受区人民法院28名下属礼金共计12540元。郑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给予郑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并调离区人民法院。

4.横峰县人防办原党组书记、原主任王建松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王建松在横峰县人防办任职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某房地产项目股东礼金5000元、五粮液白酒2瓶、金圣青花瓷香烟4条。2020年7月,王建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5.鄱阳县金盘岭镇集镇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勇泉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8年8月至10月,陈勇泉先后三次安排其朋友在金盘岭镇政府食堂用餐,相关吃请费用共计1538元由集镇居委会支付。2020年7月,陈勇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中,有的利用手中权力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利用职权使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将个人宴请开支用公款支付;有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操办宴席并收受下属礼金。这些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反映出“四风”问题根深蒂固、积习甚深、顽固复杂,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节点亦是“考点”。今年的中秋和国庆假期重叠,越是重要节点,就越要提高警惕,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针对餐饮浪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深挖隐形变异,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强大的纠治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作风建设新进展、党员干部新风貌,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动廉洁上饶建设取得新成效。

广信区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广信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柯书斌违规操办酒宴收受礼金问题。柯书斌在未向区纪委等部门报备操办乔迁酒宴的情况下,于2018年1月27日晚上和1月28日中午,分两次在爱丁堡酒店操办乔迁酒宴共24桌酒席。期间,收受部分管理服务对象每人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礼金共计12300元。2020年1月,柯书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茶亭镇徐坞村原村主任王荣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时任徐坞村村委会主任王荣兵违规购买烟制品共计5598元,用于村级工作接待。2020年9月,王荣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区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守行为底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通报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歪风,持续改进作风,清正廉洁过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品、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线索,从严从快处理,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横峰县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横峰县看守所原所长徐林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9月,横峰县看守所私设“小金库”,累计违规发放津补贴544400元(已上缴),其本人违规领取津补贴59200元,违规报销手机话费27900元,徐林元作为时任横峰县看守所所长,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徐林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27日,经研究决定,给予徐林元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2.横峰县港边乡中心小学原校长余顺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余顺财在担任港边乡中心小学校长期间,于2018年、2019年元旦放假前,先后两次组织教师和各完小校长聚餐饮酒。两次聚餐费分别以食堂购买食用油、学校房屋维修费的名义共报销5759.88元(已上缴)。2020年7月21日,经县教体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顺财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发生,反映出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心存侥幸。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监督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紧盯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万年县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清风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齐埠乡左畲村党支部书记龙宏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龙宏谋在担任左畲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期间,违规收受左畲村委会齐坊村至杨木村路段路面硬化项目(合同建设1100米,实际建设700米)承包人齐建军中华香烟2条,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该项目验收提供帮助,致使齐建军违规多获得400米项目资金4.73万元。2020年3月20日,龙宏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项目资金4.73万元已收缴至县纪委。

2.苏桥乡坂民村委会原主任张余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7年,张余生担任苏桥乡坂民村委会主任挂点坂上村小组期间,坂上村小组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用于日常招待,共计5.6万余元,其中张余生本人直接参与坂上村小组烟酒招待的金额共计7703元。2019年12月13日张余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这些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反复性和顽固性,稍有松懈就会伺机反弹,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通报要求,当前,国庆、中秋假期将至,“节点”亦是“考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一篙松劲退千寻”的清醒认识,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 ,严格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自觉抵制歪风,持续改进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对隐形“四风”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资讯来源:上饶清风

▍图文编辑:上饶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