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以一场屈辱的鸦片战争为开端。随后的很多年,在外国列强的坚船利炮威胁下,华夏大地的主权被屡次践踏,财富被大量掠夺。连政府都受欺压的清朝末年,基层官员和百姓面对洋人的欺压更是苦不堪言。

光绪年间,上海发生了一起天主教徒强占他人田产和房屋的案件。案件事实虽然清楚明了,但对侵占财物的索回和对罪犯的处置却大费周折。简单的案件反映出了清朝末年基层官员和百姓,在洋人的欺压下艰难的处境。

光绪年间的上海知县李超琼到任前,前任知县刚刚因涉及教堂的案件处置不妥被调离。李超琼到任后,为了维持局面,和法国神甫走动特别频繁。他竭尽所能交好法国神甫

李超琼是个善于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吏,他虽然官一直做得不大,但留下了很好的口碑。到了上海只用了一个月,就处理完了以往积压的案件。但对涉及教堂的案件,李超琼一律不予理会。上海人都对此议论纷纷。

有天,有人前来报案。他家的田地和房屋都被天主教徒甲某侵占。此时的清朝,不仅洋人强势,连跟着洋人的中国人也开始强势起来,趁机作奸犯科。正当李超琼审理案件时,有人带了一封信给他。信是法国神甫送来的,想都不用想,信中内容必是要求李超琼放了天主教徒。李超琼接到信后大怒,当着信使的面撕将信撕的粉碎。让人将信使乱棍逐出衙门,而后将甲某下狱,不再过问此事。

众人都替李超琼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涉及教案,如果得罪了洋人,很有可能给自己招来免官、治罪等祸事。比如同治九年(1870年)的天津教案,民众和教堂发生冲突。最终清政府将带头的百姓等数十人处决,用一命抵一命的方式给列强一个交代。时任直隶总督曾国藩也因此案大受影响。

可李超琼好像胸有成竹,对得罪洋人这件事一点儿也不在乎。其实他早已有了让法国神甫吃瘪的计策。很快法国神甫就会被李超琼耍的团团转,而侵占他人财物的甲某也会被绳之以法。

信使被乱棍打出后片刻,法国神甫气势汹汹的找上了门。进门就劈头盖脸地问道:“你我二人交情如何?”

李超琼说道:“你我二人交情非常好。”

神甫:“既然交情好,你为何还要羞辱我?”

李超琼:“我哪敢羞辱您呀。”

神甫:“你刚才当众羞辱我,何必再掩饰。”

李超琼:“那是小人胡编乱造,挑拨离间我们之间的关系。”

神甫:“欺骗他人,是大罪恶。你为何骗人?为何不承认?现在我们就绝交。”

李超琼:“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件事?请您明示。”

神甫:“听说你抓了甲某,要治他得罪。这件事有没有?”

李超琼:“确有此事。”神甫:“甲某不是作奸犯科的人,我给你写信让你释放他,你见到我的信了吗?”

李超琼:“信我见到了,人我也会放。”

神甫:“那你为什么羞辱我的信使?”

李超琼装作惊讶的样子回答道:“还有这种谣言,您可不要信。”

神甫大怒道:“你还在自欺欺人,我的信已经被你撕的粉碎,你还要狡辩吗?”

一切都在李超琼的预料中,他就在等神甫前来兴师问罪。这是他计谋中关键的一部分。只见李超琼慢悠悠的从袖子中拿出神甫的信,对神甫说道:“还好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要不我们之间的误会就深了。信还完好的在我手里,现在谣传可以说明白了吧。”

原来这些往来的信函,表面上式样都相似。李超琼之前撕碎的是一封其他信函。

神甫见到李超琼拿出的信,默然无语。李超琼揶揄神甫道:“您刚才说,欺骗是大罪恶。您的信使敢欺骗您,不知道您的教规中是否有惩罚措施?”

神甫蔫蔫的说:“我被这些人糊弄了,我会开除他们。甲某任由你处置,我不会再过问。”

神甫走后,李超琼即刻升堂。判决甲某将侵占的财物如数归还,受鞭笞一千,带枷一月。此前积压的涉及教堂的案件,李超琼逐一判决。神甫再也没有过问这些案件。

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人处理案件,居然要受一个洋人神甫的干涉。没有神甫的同意,基层官员甚至无法处置同为中国人的教民。实在令人莫名愤慨。清政府的官员为何会如此软弱?我们还要从第一次鸦片战争说起。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政府“强大”的面纱被列强揭开。列强发现那个富庶的、庞大的东方大国原来如此落后。战后,列强开始通过签订各种不平等条约来获得土地、赔偿和特权。这些特权中包含“领事裁判权”。

所谓“领事裁判权”是指列强的公民在中国土地上犯罪成为被告时,由列强领事按照他们本国的法律进行审判、定罪。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洋人取得了领事裁判权,中国政府无权对其在中国境内的犯罪进行审判和定罪。

在1844年清政府分别和美国、法国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在这两个条约中,除了其他不平等的条款,美国和法国获得了在中国通商口岸建设教堂的权利。其中法国人还取得了若有人冒犯法国的教堂,清政府必须严惩的特权。

初期的条约,将外国人和外国传教士约束在了指定的通商口岸。到了1858年,中美、中英、中法签订了《天津条约》,条约中规定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任意游历、经商。外国传教士可以在内地自由传教。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口岸自由航行。从此以后洋人开始从通商口岸进入到中国内地。

这些通过条约取得的特权,让很多洋人有恃无恐,因为中国政府拿他们无可奈何。条约中对教堂的特殊保护,也成了部分神甫保护非法之徒的盾牌。

其实光凭借这些条约,洋人也不会嚣张到干涉清朝基层官员的政务。因为条约里并没有规定要优待洋人。那么为何大清官员对洋人有求必应?为何洋人还能干涉大清司法?为何连洋人神甫吸收的教徒,也能获得特殊优待?

洋人的气焰嚣张还和清政府的纵容有很大关系。清政府在抵御外辱方面的一再颓败。让洋人在中国的公使和大使等人,底气越来越足。洋人的事务处理稍有差池,这些公使就找上清政府的当权者理论。

当权者为了避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招惹来洋人的坚船利炮。只好对涉事的官员和百姓处罚、革职甚至处决,以讨好洋人。可能在他们看来,为了维持清王朝的统治,连白银和土地都拱手相送,再多牺牲一点也无可厚非。

据说慈禧太后曾经说过:“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清政府的当权者如此行事,导致基层官员处理涉及洋人的案件都小心翼翼。在“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主旨下,慢慢的基层官员对洋人有求必应,目的只为让洋人高兴,少给自己惹点事。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可能连洋人自己都没想明白,为何他们获得了比条约规定更好的优待。

从这起简单的上海教民占地案,我们可以看到百姓被洋人教徒侵占财物,可以看到加入天主教的中国民众开始无视法律,可以看到外国神甫公然干涉基层官员的政务,可以看到基层官员对洋人神甫的小心翼翼。这些小人物,基本上勾勒出了晚清时期洋人在中国的状况。这些案件也时刻提醒我们,落后不仅要挨打,还会受到各种欺辱。

参考资料:《清稗类钞》、《清实录》、《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天津条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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