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在宁波奉化,一女生被另外几个女学生围堵在墙角,霸凌方黑衣女生狂扇被欺凌女生几十个耳光,随后该段“霸凌记录”视频以“战果”形式被传上网,有知情人爆出,视频中打人的女生为宁波奉港中学初二学生潘某。
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协同公安机关迅速开始调查并向公众做出回应,情况通报显示施暴女生潘某确系区内某校初二学生,但该通报后半部分对涉案人的处罚项中“潘某等人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的词句立即引发围观网民的吐槽。
近年来,以上词句已高频次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从校园霸凌到低龄犯罪,每一宗事件或案件里都会有一个或多个“霸王”最终被做以同样的处置,此后余生或将继续为害人间。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非质疑某方高抬贵手留了余孽,而是对姑息了“霸王”的法条有所失望。
而另一宗“校园霸凌”特例似乎更能说明问题。2019年5月,湖南吉首二中不满15岁的蒋少年在厕所里被15名同学围殴倒地,愤而抽出折叠小刀将冲到眼前的三个霸凌者刺伤。
在随后的案件审理中,法院认为事件中蒋少年始终处于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但检方认为案发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蒋少年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们期盼有代表民意与正义的结果,那就是肆意加害他人的“霸王”应首先受到惩戒,正当防卫造成的伤害由“霸王”自尝恶果,由此教育警示包括“霸王”在内的每个人规规矩矩地做人。
再回到本文开头的这个“校园霸凌”事件,寄希望于监护人严加管教有用?且不说监护人可能与养成“霸王”脱不开干系,单从惩戒效果上说怕是姑息与放纵了吧!而免于处罚名曰为保护,那么该被保护的被欺凌者需要的保护又在哪里?只保护那些个“霸王”并沦为“霸王”们更猖狂的资本吗?
如若这种“不予处罚”的处罚一如既往,虽然我们并不赞成以暴制暴,那被欺凌方同样召集起更多同龄人去教育“霸凌者”可以吗?只扇“霸王”的耳光,教育到“霸王”鼻青脸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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