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的小伙伴们赶紧看看

骑电动车,必须要戴头盔了

否则将会被罚款!

10.1新规第一天

已有人被罚款

淮安交警将采取三项严厉处罚措施

一是罚款处罚。如果是第一次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警部门将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第二次或二次以上被查获的,将处以50元罚款。

二是曝光抄告。交警部门将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对被处罚人员通过大屏和网络公开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将违法信息抄告其所在单位。

三是联合惩戒。交警部门将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通告实施首日,淮安交警开展严查, 截至中午12点,全市共计处罚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 4535起。

实施首日正值中秋国庆长假第一天,上午市民们纷纷出行,在翔宇大道深圳路口,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人数明显增多,尤其是骑车载着孩子的家长,自己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也不忘给孩子戴上。

在淮海南路解放路口的检查点,短短的20分钟,就有100多辆电动车被拦了下来。

△ 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淮海北路健康路口开出首张罚单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在查处中发现,不少骑车人明明买了头盔,被查时都能立即拿出来,却没有戴在头上。9点10分许,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过淮海北路健康路口未佩戴头盔,民警将其拦下后,驾驶人王某称自己早上洗头的,有点潮,想把头发吹吹干,所以没有佩戴头盔,并当场取出,在执勤人员的监督下,及时正确佩戴头盔,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警告。

△ 带头盔≠戴头盔

对此,淮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既然已经购买了头盔,就应当正确佩戴,这才能在骑行中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

△ 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解放西路清浦路口,开展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查处。7点30分许,发现一驾驶电动车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将其拦下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该男子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护好自身安全。

△ 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深圳路南昌路口发现一驾驶电动车男子未戴头盔,民警随即将其拦下依法对其处以2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 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翔宇大道枚皋路口,开展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查处。

△ 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春晖路与昆仑路交叉口,开展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查处。

△ 淮阴区交警在淮阴区长江东路与承德北路交叉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

△ 淮安区交警在镇淮楼西路与西长街路口(山阳岗),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

△ 涟水交警在安东路渠北路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

△ 洪泽交警在大庆路浔河路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查处。

△ 金湖交警在园林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设置4个集中检查点,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新规实施的第一天,考虑到有市民并不知道相关规定,所以淮安交警会对查处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带到路边实行现场教育,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处罚不是目的

我们希望通过首日的一次处罚

面对面的宣传普法

能够换来大家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认知

自觉按规佩戴安全头盔

平安出行每一天

北京路店49.9

上门清洗空调洗衣机

年检来了!补贴后仅270

刺激迷宫

免责声明:淮安网微信是面向普通网友的新闻线索发布平台,目的是为传递更多信息,淮安网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