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数据,2019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96元,即5583元/月。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128元。
现在秦南给大家普及下:
1.全口径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
l 全口径平均工资,相当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加权计算”,这里的重点是“加权计算”。
l 社会平均工资,这是一个统计概念,一般包括两部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从直观的数据对比,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全口径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
那么这种差距是如何形成的呢,为什么会出现两个全口径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两个数据?简单地说就是“加权平均”:
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
注意:这里的加权平均数经过测算约为2.3,而非2.0。至于为什么是2.3而非2.0目前没有公开的政策可以说明。
2.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意义何在?
全口径平均工资的变更,从法律实务的角度来看,会影响下面四个方面的政策: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变化
- 住房公积金上限变化
- 经济补偿金上限变化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标准变化
(数据来源:陕西发布)
PS:请问网上的大神们,你的工资达到平均水准了吗?你是否有拖后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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