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闲逛,偶然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2018年时,在网络上搜索“德云社创始人”,系统自动显示为三个人:郭德纲,张文顺和李菁。

2020年时,再搜同样的字样,系统自动显示为两个人:郭德纲张文顺

显然,李菁被人为排除出去了,因为创始人这种概念是属于历史范畴,就像企业不管做大还是破产,其创始人是谁应该是从确立名单起就是一成不变的,那可是历史,毕竟现在还没发明穿越技术呢。所以,这只能是人为干预删除的。

为什么删掉李菁的名字呢?笔者大胆推测,也许跟2019年李菁作为曲艺界代表参加了国庆游行方队有关,此外,也可能跟李菁担任了北京市曲协副主席有关。

总之,李菁这个“德云社创始人”的头衔基本上是没了。

那么,李菁到底算不算德云社的创始人呢?

一般来说,一个团队的创始人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出资,一种是出力。像现在很多科技公司在创办时,其中就有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的例子,这种技术入股就相当于出力。

实事求是讲,李菁在德云社创办过程中肯定是出过力的,除了作为演员演出之外,他还是北京土著,在北京有人脉有资源有师兄弟,没有他和张文顺以及王玥波这些老北京的协助,郭德纲没那么容易在北京站稳脚跟。

所以,李菁算德云社创始人是有资格的,郭德纲对外说他是创始人之一也是实话,不然为啥不说王玥波为啥不说徐德亮呢。

当然,你要说李菁不算德云社创始人,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不过,问题就出在,你以前说他算,现在又说他不算,自己扇自己就没意思了。

有意思的是,即使张文顺和李菁是德云社创始人,可他们俩一样在德云社没有任何股份,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宣传

郭德纲的小舅子曾写过一本书,书中提到创始人时用很不屑的态度表示,那些都是宣传所需,换句话说就是给张文顺和李菁面子才说他们是创始人。

小舅子的话有一定道理,你看现在李菁翅膀硬了,他们就无需再给李菁面子,直接人为干预在网络上给删除了。

不过,在德云社刚走红时的宣传过程中,李菁、曹云金他们也给足了郭德纲面子,没少给他捧,大家互相捧对方,在合作蜜月期当然没毛病。

上文也说了,郭德纲对外宣传李菁是创始人之一,自然是有依据的,不是空穴来风,也绝不是一句宣传需要就能掩盖的。

二、理论

德云社一开始采用的合作形式是传统的班主制,也就是郭德纲承担最大责任,其他人分担较小责任,而郭德纲也是这个团队的主要出资人、最大明星和票房担纲, 其中郭德纲妻子王惠也是演员之一,也是主要出资人之一,因此股份集于郭德纲一家似乎也说得过去。

不过,我们同时也要知道,德云社早期和艺人之间并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真正花钱请来的如尹笑声、刘文步他们才是雇佣关系。此外,郭德纲投资最大,担纲票房最多,但也并不是100%。早期的艺人里,像张文顺甚至包括何云伟都有自己的观众。

更关键的是,张文顺不仅自己上场,还帮着笼络演员,很多演员如查文良、何云伟、徐德亮和张文顺的关系更近。此外,据说老爷子也有一部分出资。

因此,从理论上讲,郭德纲作为德云社的班主,是班社主要负责人当然也应该是主要受益人,不给班社其他成员股份在一定意义上说得过去。但从道义上和历史上讲,不给张文顺、李菁尤其是不给张文顺股份,似乎有些不妥。

三、在商言商

更有意思的是,其实,如果在商言商的话,不光是张文顺和李菁,德云社创始人郭德纲在德云社也没有任何股份。

我们看一下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郭德纲的妻子王惠占股99%,郭德纲的小舅子王俣钦占股1%,所以,三位创始人一视同仁,都没有任何股份,从商业角度讲,没有任何毛病。

也就是说,郭德纲、张文顺和李菁都是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的艺人,公司的股份和他们这些普通艺人统统没有关系,有意思吧。

值得玩味的东西还有,我们来看一下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2006年1月17日。

这个时间代表了什么?这是郭德纲爆红之后立刻注册的公司。

换句话说,在郭德纲爆红之前的十年里,张文顺、李菁当然还有王惠,他们陪伴郭德纲走过了大部分的艰难岁月,在郭德纲刚刚爆红的时候,收益正滚滚而来之时,德云社从班社转型股份公司,结果张文顺和李菁被排除之外,从当年的合作伙伴变成了员工。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就像三个人出去打工,大家省吃俭用挣了钱都放在老大那里,等到分账的时候,老大一拍大腿,嗨,钱丢了,丢到我丈母娘家里了,找不到了。老二老三连忙安慰老大:丢了就丢了,算了,就当咱们三个人倒霉。

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公司的股份构成,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随后几年德云社早期创始团队的分崩离析。

在笔者看来,哪怕张文顺和李菁只享受小舅子那样的股份待遇,那不论在里子上还是面子上大家都好看,德云社的发展也会更加顺利,口碑也不会毁誉参半,可惜了。

艺人和艺术家的区别是,格调。

商人和企业家的区别是,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