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媛媛
近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9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诸城市董府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诸城欣合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冒充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被罚。
经查,诸城市董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020年6月23日,诸城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一份NO:XN-20200528042号。根据其内容对诸城市董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2020年6月24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未发现涉案批次的金河酱菜。即日,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根据对单位负责人董金河调查,董称该涉案产品标签不合格原因是由自身对食品标签的标注缺乏了解所致。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生产涉案批次不合格的金河酱菜共计45kg(5箱),规格为30袋/箱,成本价为35元/箱,销售价为40元/箱,涉案金额200.00元,违法所得25.00元。最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伍元整(¥25.00元);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罚没款共计伍仟零贰拾伍元整(¥5025.00元)。
另外一家被处罚的企业诸城欣合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冒充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被罚。经查,该单位以不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冒充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没收该批检验不合格的一次性日常防护型口罩共计940个;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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