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承担家庭责任较多,且女性体质相对较弱,因此,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很多灵活就业女性,对于缴费达到一定年限以后,都想早一点退休,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不稳定,社保养老的费用又需要自己全额承担。收入波动和缴费压力让女性极为缺乏安全感。因此能够拥有一份稳定的养老金的愿望更为强烈,都希望能够早一点退休。

按照我国现行退休政策的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在达到50岁的时候,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女性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退休则需要达到55岁,对于灵活就业女性,多地都是规定在年满55岁才能办理退休。难道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就只能在55岁后才能办理退休吗?
实际上,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执行的具体退休政策上面,有很多地方是也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情哦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的退休政策,很多符合条件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也是可以按照女性企业职工的待遇办理退休手续的:

第一:对于原来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属的企业里面工作的女性职工,在企业破产或关停并转以后,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转为了灵活就业人员以后,如果满足在原单位岗位缴费满十年以上的女性,多数地方仍然会认可其企业职工的身份,在50岁的时候予以退休手续的办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转换为就业人员以后的职工养老缴费时间和在原企业所缴费的时间,累计年限仍然是要达到15年的最低年限要求才可以办理退休。
第二:针对原企业缴费不足10年时间要求的特殊的情况,部分地方采取了按照参保时间来划定退休年纪进行处理的方式。在认定的时间点以前参保的女性人员,在达到了法定缴费年限以后,可以按照50岁的标准来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而之后参保的女性,就要按照55岁的标准办理退休。例如,重庆就规定在1996年1月1日以前参保的女性,不管是否是职工身份,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都可以在50岁办理退休手续。而在之后参保的灵活就业女性,就只能按照55岁的标准退休。
第三,部分地方,没有对于参保人员做职业身份划分。即使一直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的女性,当地的政策仍然是规定在50岁就可以办理退休。当然,在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延迟退休呼声越来越高的的大环境下,现在这一类的地方也是越来越少了。在四川的部分城市,以及青岛等城市,现在仍是按类似的标准在办理女性退休。
当然也有人在问,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又进入企业里面工作,是否可以在50岁的时候办理退休手续呢?这个就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有的地方还是需要满足十年以上的缴费才可以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而有的地区,只需要满足退休前五年是以职工身份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就可以按照50岁的退休政策办理退休,例如在重庆和山东等地,都是按照这样的方式在进行执行。

因此,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必须要在55岁才能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只要符合相应的政策条件,仍然是可以在50岁的时候办理退休的。当然,由于各地执行的政策和认定标准有所区别,因此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还是应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去做详细的政策了解,都要以当地的退休执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