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完美的作品所构造出的人物一定是栩栩如生,甚至可以以假乱真的,比如福尔摩斯,因为他极其聪明,而且生活的环境跟现实很贴切,所以总有人幻想他是否是真实存在的人物。而今天我们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中国人物,但却是西方人心中近百年的阴影所在,他就是傅满洲博士。
傅满洲是英国小说家萨克斯·罗默笔下的一个邪恶人物,《傅满洲》系列小说最开始创作于1912年,那时候清朝才刚宣布灭亡,结束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因为之前的闭关锁国政策,导致外国人对中国充满好奇,于是萨克斯·罗默就想创作一部以中国人为原型的小说。
而义和团的暴乱给了他创作灵感,再加上当时伦敦的贫民窟恰好发生抢劫案件,作案人员正好是中国黑帮人群,所以在萨克斯·罗默的笔下,中国人就是邪恶的象征。主角傅满洲是一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英国贵族,他的母亲是普通的中国妇女。
傅满洲的母亲在生产过程中难产而亡,之后傅满洲被带到英国生活。但他是天生的黄皮肤,当时种族歧视观念十分严重,所以傅满洲在英国家庭格格不入,经常遭到责骂殴打。后来傅满洲逃到黄人帮派,真正激发了他心中邪恶的种子。
小说中的傅满洲常年穿着清朝的官员服装,又高又瘦,看起来就很有压迫感,而且他长着两条竖挑眉,留有两撮下垂的胡子,看起来就不是一个好人。除此之外,傅满洲还拥有极高的智商,他是剑桥等三所知名大学的博士,是一个顶尖的科学家。
傅满洲在医学方面成就最大,除了精通西方的科学实验之外,他还通晓中国古老的秘术,才华不弱于莎士比亚。不管去到哪个国度,他都活得如鱼得水,因为他精通各国语言,汉语、英语、印度语、阿拉伯语等信手拈来,但是这么高智商优秀的人才,却是华人黑帮的领袖,在他的带领下,黑帮做尽天下恶事。
而邪恶的对面一定是正义,萨克斯·罗默也为傅满洲创造了一个对手,对方是一名白人警官,名字叫做丹尼斯史密斯。史密斯虽然没有傅满洲聪明,但他为正义而战,面对强大的敌人也绝不退缩、放弃,而作者也正是借此突显史密斯的正义和傅满洲的邪恶。
书中的丹尼斯在评价傅满洲时说:“只要他愿意,他完全可以带来一场科学革命。”可见傅满洲就是全书智商最高的人。《傅满洲》系列小说在1913年发表,一经发表就在西方引起了轰动,大受欢迎,不仅英国人喜爱,就连美国人也被深深吸引,这本小说还被翻译成多国语言。
当时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不像今天这么频繁,所以在很多外国民众的心中,中国人就是这么一个无恶不作的奸诈形象,以至于小孩子都惧怕傅满洲。但作品再怎么受欢迎,它终究是一部种族歧视的作品,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交流的深入,大部分人也对中国人仁义的形象有了全新的认识,比如之后外国小说中的华裔警探陈查理就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形象,代表着中国人正义勇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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