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纪委监委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陈一新秘书长搞好查纠问题环节要提升“四力”的工作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能定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举惩治利剑,以纯洁政法队伍为目标,以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为抓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行动,强力清除害群之马。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政法干警43人立案审查调查(其中涉及县处级4人,乡科级25人,一般干部13人,其他人员1人),对长宁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勇,

市公安局临港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胜,

翠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文剑,

珙县公安局孝儿派出所原所长吴凯等4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形成了强力震慑。

根据《宜宾市及珙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 被查从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2020年9月30日,共有4968人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试点范围共有353名政法干警向组织主动说明情况。根据问题性质、情节后果、本人态度等,坚持以教育、批评和挽救为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政策,对271人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岗位、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余人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全维度”分析研判,以信息聚合促精准识人。一是常态研判确定方向。立足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需要,通过年度考核调研、数据分析等常态化分析市级政法单位班子结构、运行绩效、廉政建设等情况,全覆盖摸排市政法单位915名政法干部任职回避、轮岗交流等情况,并对市政法单位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干部缺乏、干部任期较长等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二是专项调研掌握实情。组建专项调研组,通过谈心谈话“听”反映、深入实地“察”实绩、查阅资料“核”情况,根据调研结果分类施策、把脉解方,提出优化班子配备、加强干部培训、定期开展轮岗等意见建议,向市委专题报告,并向试点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三是注重群众满意评价。依托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信访、应急管理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建立政法干部监督纪实档案,将干部遵规守矩、奖罚惩戒、信访反映、群众评价等信息记录在案,作为政法干警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立体化”监督管理,以严管厚爱促依法履职。一是以选任专项检查促规范。组建选人用人专班,对市政法单位2015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检查,突出“边查边改”,向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反馈并整改考察范围不广、提拔晋升程序不规范、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等问题30余项,确保问题不积压、整改不欠账。二是以个人事项核查促自省。对中央颁布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以来,尚未核查过的政法干部启动全覆盖查核,重点核实了解是否存在违规经商、违规出国境、入股企业等情况。对核查发现填报不规范、错报漏报干部,及时提醒、诫勉,切实增强政法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形成问题查纠的内力。三是以严查快处形成震慑。联合市纪委监委建立线索举报快查快办机制,对涉及政法干部信访举报,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做到办理一件、销号一件,对线索查实受处分、诫勉及立案查处的政法干部,及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或降低工资待遇。

“多层次”培养选拔,以选优配强促功能提升。一是夯实年轻干部储备。根据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政法单位年轻干部调研摸底工作,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库,进行滚动调整、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共储备政法优秀科级干部100名。二是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大力推动政法单位任职满10年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出台《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指导市、县政法单位排查涉及执纪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工作的风险岗位,对于风险岗位任职满5年的科级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到位。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提前退休2人、退出领导岗位2人、调整岗位1人,市检察院轮岗交流科级干部4人,市公安局免去4名违纪违法的科级领导干部职务,市司法局轮岗调整17人,珙县轮岗交流25人。三是对标换届统筹谋划。以系统思维超前谋划市、县政法班子换届工作。根据专项调研情况,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逐个分析班子成员年龄、性格、经历等,全面分析班子运行情况,包括工作状态、思想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执行力、党风廉政建设等;对标换届政策和班子中长期发展需要,统筹形成配备方案,力争把最合适的人选放在最适合的岗位,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来源:宜宾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