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直接辞职,单位也是按照辞职给你办理手续、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你基本是不能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的,因为主动辞职一般不属于“非本人意愿的中断就业”。

领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想要领取失业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第1、3条容易理解,那么这个“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怎么理解呢?

简单的说就是,只要不是自己主动辞职,其他的离职都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常见的如被开除、单位倒闭、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这么说是不是就容易理解了。

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形的“主动辞职”,如果如何这种情形,即便是主动辞职也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什么情形呢?严格来说是一大类情形,包含了好几种小情形,直接看图吧,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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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的情形都是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依据该条规定辞职的话,除了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外,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题主主动辞职除非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否则即便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也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期限

失业金的期限是由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决定的,但是单次最多是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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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业金没领完就业了,开始继续缴纳社保了,那么失业金就会停发,剩下的月数合并到下一次领取的期限里,但是单次还是不能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