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最大系列强奸杀人犯王万明,受害51人杀害20人
1957年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的满族人王万明,三年级文化,作案52起, 受害人51名,杀害20人,成为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案犯。
1981年11月,王万明因强奸罪被盖县法院判刑5年,狱中表现好提前释放,出狱后再次强奸被加刑19年。
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锯窗逃脱。
1991年,王万明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王万生处看果园,后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并生一子。
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18岁女子王英英惨遭王万明强奸杀害。1993和1994年在该地区作案7起,死亡5人。
1995年和1996年两年时间里,在西安地区作案9起,死亡3人。
1997年4月,女子贾某强奸杀害于麦田里;同年12月,同乡的另一个村组女子也被强奸杀害;次年2月,又一同乡女子被强奸杀害。作案3起共死3人。
1997年和1998年,王万明连续作案20多起。
1998年12月,王万明在路边草丛守株待兔,被曾经遭袭逃脱的史亚茹认出,她立即报警,王万明当场被擒。
经审讯,王万明作案51起,受害人51人,杀死女青年20人,被判处死刑,其兄王万生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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