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据了解,汕尾市共有30人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8个集体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黄婷婷等3人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汕尾市援助湖北医疗队临时党支部为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拟表彰对象已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表彰名单

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30人)

3

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8个)

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汕尾市援助湖北医疗队临时党支部

中共汕尾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汕尾逸辉基金医院

海丰县公安局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陆丰市南塘镇委员会

陆河县卫生健康局

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3名)

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1个)

汕尾市援助湖北医疗队临时党支部

【记者】陈欣欣

【作者】 陈欣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