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 征地公告 来啦
涉及金山这些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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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0〕第1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09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81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道水面(金山区中运河延伸段区域河道整治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吕巷镇荡田村24组,和平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平村22、23、25、21、6、32、31、4、5组,太平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吕巷镇荡田村24组268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05.6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81.50平方米。
2、吕巷镇和平村村集体经济组织4314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278.2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863.70平方米。
3、吕巷镇和平村22组38342.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900.00平方米、建设用地3442.70平方米、未利用地0.00平方米。
4、吕巷镇和平村23组1160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584.3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22.90平方米。
5、吕巷镇和平村25组44875.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3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3844.60平方米。
6、吕巷镇和平村21组67163.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141.60平方米、建设用地2496.10平方米、未利用地3525.50平方米。
7、吕巷镇和平村6组1400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947.8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4057.70平方米。
8、吕巷镇和平村32组105654.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062.70平方米、建设用地5479.50平方米、未利用地112.30平方米。
9、吕巷镇和平村31组12230.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584.40平方米、建设用地314.20平方米、未利用地331.60平方米。
10、吕巷镇和平村4组19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6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45.90平方米。
11、吕巷镇和平村5组348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5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338.00平方米。
12、吕巷镇太平村村集体经济组织1453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89.0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546.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792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2427.00平方米、建设用地11732.50平方米、未利用地13770.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动迁安置办)应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57953126
监督电话:57952955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宋杰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或金山大道18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09月29日
资料: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辑丨戚静伟
责编丨翁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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