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县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 2020 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123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现通告如下。
一、禁捕范围
全县天然水域(一江:嘉陵江武胜段;四河:长滩寺河、兴隆河、复兴河、走马河)。
二、禁捕时间
嘉陵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秀观音至下观音沟段)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已公告)。
保护区外其它天然水域自2020年9月30日24时起,禁捕期暂定为10年。
三、禁捕内容
禁捕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四、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五、监督管理
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迷魂阵、滚钩等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违反禁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嘉陵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垂钓。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举报电话:武胜县公安局110,武胜县农业农村局0826—6687409,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26—6235315。
武胜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 20 日
Bye~
编辑|张馨烨
审核|谭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i 武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