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河北省、市、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联合开展“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
活动时间
9月25日-11月30日
举办单位
河北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资助对象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个人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及在乡老复员军人中,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后仍有困难的人员。
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帮扶援助的,不在本次活动资助范围。
办理流程(10月11日-10月31日)
1.个人申请。申请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本人因身体不便、患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提出申请的,其监护人、家属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可代为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或《退伍证》复印件,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书面声明(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原因、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等情况);
(5)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或协助申请人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原因、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等情况逐一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告知申请人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将申请材料、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报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查问题属实的,将相关材料退回并委托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县(市、区)基金会复核审批。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通过信息采集系统比对、走访调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复核相关情况。根据复核结果和困难程度,研究确定资助金额,按程序审批。
4.逐级汇总上报。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填写《“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资助人员统计表》,加盖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公章后报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各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收齐统计表后形成电子版,连同各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盖章件一并报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资助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原则上选择上报总人数的20%作为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资助对象。对资助任务较重的县(市、区),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可酌情提高分担比例。其余资助对象由市、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共同资助。省、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确定的资助对象,委托各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统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受助人(或其监护人、家属)个人账户。
有关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各地要加强对“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退役军人、关心支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资助标准。各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在确定资助金额时,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当地当年12个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资助。要结合退役军人生活困难情形,分类分档给予资助,不能出现“一刀切”“平均化”等问题。对极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资助金额。同时,要兼顾各类群体的待遇保障水平,避免引发攀比。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对困难退役军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但尚未办理的,告知其办理途径和方式,促其尽快享受相应社会救助政策。各市、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要加强协作,合理确定分担比例。
请各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汇总各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资助审批名单,于11月10日前,报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帮扶援助科(省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秘书处)。定州、辛集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直接报送。
咨询处: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附件:1.“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资助申请表
2.“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资助人员统计表
附件1
“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资助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一 寸
免 冠
照 片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电 话
籍 贯
身 份
证 号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
工作单位或 主要收入来源
立功受奖情况或其他
已享受社会
救助政策类别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姓 名
关 系
年 龄
工作单位或主要收入来源
个 人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家属)签字:
年 月 日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审批意见
经研究,给予 同志退役军人关爱基金 元(大写) 。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工作单位或主要收入来源一栏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或务农、务工、个体经营户等;2.立功受奖情况或其他一栏填写:立功受奖的名称或在乡老复员军人;3.已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类别一栏填写: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4.申请人签字一栏:由退役军人本人签字,本人因身体不便、患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签字的,可由其监护人或家属代签。
(此页背面打印)
附件2
“情暖燕赵—关爱退役军人功臣”活动资助人员统计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户籍地
(填到派出所)
立功受奖情况或其他
困难
原因
已享受
社会救
助类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资助
金额
开户银行
卡号
1
2
3
4
5
6
7
8
来源:区军退局
责编:刘勃野
初审:周竹叶
审核:杨兴林
在工业园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广府古城和“三山”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事业发展等六项重点工作上寻求突破。
“8”,就是为“136”目标的实现提供八项保障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完善群众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鼓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
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扩大开放;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级投融资平台管理;
五是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六是开展农村干部“双带双创”工程;
七是突出在一线锻炼识别选拔干部;
八是对重点工作实行公开承诺公开践诺公开考核。
“2568”重点工程
“2”,就是聚焦项目建设和城乡建设两大重点。
“5”,就是抓实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从严治党等五项任务。
“6”,就是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招商引资、世界太极拳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标准件和蔬菜产业提升等六大攻坚战。
“8”,就是开展好八个专项行动,为“256”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一是解放思想、对标赶超专项行动;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干部作风专项行动;
三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农村“双基双提升”专项行动;
五是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行动;
六是企业家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七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专项行动;
八是闲置土地盘活和违法占地清理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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