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烧秸秆工作

连日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秸秆焚烧专项排查巡查行动

10月9日

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

分别为

高平市河西镇巩村村

泽州县巴公镇三家店村

01

时间:10月9日10时42分

地点:高平市河西镇巩村村

02

时间:10月9日10时58分

地点:泽州县巴公镇三家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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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将由公安机关处以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同时,据《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七款之规定 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下一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将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

持续开展禁烧秸秆督查巡查

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