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3号)

平度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0日决定:

生辉,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平度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10日

10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健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窦利群、史洪杰、赵建波、董玉玲参加,市委常委、副市长纪明涛,市法院院长阎春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连杰列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纪明涛作市政府关于人事任职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人事任职案的说明,表决有关人事任职事项。会议选举生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生辉同志接受任命书并向宪法宣誓。

拟任命市政府副市长生辉作供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健为新任命市政府副市长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市政府副市长生辉进行宪法宣誓

张健对新任命的同志表示欢迎和祝贺。他强调,当前平度市正处于爬坡过坎、全面攻坚的关键时期,各项任务十分艰巨,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时刻牢记宪法宣誓誓言,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