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由于征收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征收方会申请法院来强制拆除不签协议的拆迁户的房屋,但也有个别是征收方带人直接进行强拆,随后才和老百姓谈补偿的事情。这就导致遇到强拆的老百姓在房屋被拆之后,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
接下来,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遇到强拆的拆迁户解惑:
第一:如果提前获得了强拆的信息,当事人一定要提前将家里的贵重物品进行转移,如果家中有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年纪尚小的孩子,也要仔细看护。倒不是说拆迁方一定会不顾一切进行强拆,全然不顾被征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是要防患于未然,万一现场发生意外情况,不至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注意看护老人、小孩,转移贵重物品,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二: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交给警察处理。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有的警方甚至可能拒绝出警,但是否报警、警方如何回这些行为对我们后期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察是否出警,是否作为,都是后期维权很重要的证据,当事人不可忽视。(及时报警)
第三:除了妥善保管自家贵重物品之外,还要保留所有涉及征收的证据原件和拆迁文件,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会收到很多法律文件,比如:土地征收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协议、分户评估报告单、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及其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不论是什么文件,都不要轻易签字,及时拍照定存,妥善保管。(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
第四: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最好尽早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最后,史律师提示,房屋强拆后起诉强拆的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很多时候拆迁户都是被强拆很久,上访无果后才想着找律师,可是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很难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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