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原职工(人事派遣人员)。2020年7月9号上午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发放了2019年的目标绩效奖15000元。得知医院发放目标奖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医院人事科,人事科人员告知已离职人员不予发放。本人2019年全勤2020年2月辞职,此次发放为2019年绩效奖。医院内部制定“自发放之日起,已调离或辞职等不在本院工作岗位上工作人员不享受此次目标绩效管理奖发放”此条说明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

这属于苛扣职工应有待遇。此事情况属实,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本人要求补发2019年绩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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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20814

留言日期: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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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阳光理政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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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09 16:01留言已转到阳光理政栏目组,等待部门受理。
  • 2020-07-29 18:08留言已转到沧州市人社局,等待部门受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