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有一个相当不光彩的头衔,“中国''.第一个离婚的人当然,离婚本身并不可耻。徐志摩的耻辱在于离婚过程中表现出的“渣”。他在与的婚姻中爱上了林,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恋爱,他不仅违抗父母抛弃妻儿,还强迫怀孕的妻子堕胎.
(《人间四月天》剧照)也许读者会有疑问。为什么徐志摩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人,而当时有很多先驱”?那是因为这里的离婚不包括封建时代的离婚和离婚,具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1922年解除婚约的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确是近代中国第一对通过法律程序离婚的夫妻。即使是著名的“刀妃革命”,最后一位贵妃文绣也在9年后的1931年与最后一位皇帝溥仪离婚。徐志摩不愧为时代的先锋。离婚成功后,他不仅写诗庆祝,还巧妙的将消息公之于众。1922年3月,在刚刚生下第二个儿子并仍在分娩的徐志摩,张幼仪,的催促和迫害下,她别无选择,只能签署并同意离婚。
(张幼仪和徐志摩)一个月后,徐志摩写了一首名为《笑解烦恼结》的新诗并发送给张幼仪,全诗共有四节,其中第一节有这样的话:“忠孝节义kicks ——,忠孝节义感谢你的维护,四千年的历史是无穷无尽的,但它只是把人性的灵魂磨成了粉末,黄海没有退潮,昆仑叹息,40万生灵死去,中原哭泣!咳,忠孝节义!“在这里,徐志摩痛骂”中国传统价值观是束缚灵魂自由的一切罪恶的根源。第四节的内容是:“怎么!毕竟解散,烦恼难,烦恼苦。来,现在放开脸微笑,握手言和,一起努力;天气晴朗,自由路风景不错。听听你背后的声音,主张解散,排除烦恼!”在这里,徐志摩更加开明,把破除封建包办婚姻视为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完全无视当时的张幼仪情怀。
(徐志摩)徐志摩的狂欢节不止于此。离婚后八个月,也就是1922年11月,徐志摩在《新浙江报》(徐志摩是海宁,浙江人)连续两天发表《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原文如下:“我们已经自动逃离了黑暗地狱。麻烦的结已经解开了.婚约已被愉快地解除了.现在我微笑着报告你的喜讯……”在徐志摩口中,他与张幼仪的婚姻是一个“黑暗的地狱”,离婚是“化解烦恼的心结”,这是一件带着喜悦的好事,值得笑着报道全世界的“喜讯”。是的,徐志摩是自由的,但是张幼仪不得不独自抚养她的两个小儿子,阿欢和彼得,这对一个守旧的女人来说太难了!(徐志摩剧照)这是徐志摩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恋爱,可以不顾忠孝,可以抛弃妻儿。
徐志摩,的一首诗很好地体现了他的价值观:“在你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你应该为了某个人而忘记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拥有,甚至不求爱我。我只想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徐志摩《忘了自己》相当有名,至今仍被人们引用。然而,这首诗的美是美丽的,但它反映了徐志摩异常的价值观——。为了爱,不惜一切代价,包括父母的爱,包括父母的责任,包括仁慈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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