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停车费、垃圾费

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是否收费太多?

这些不可缺少的生活支出

是否成为你的“心头伤”

我们一起来看官方标准

房博士从宝鸡市发改委获悉

《宝鸡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

(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今天公布

物业服务

1

住房物业管理费

1

物业服务收费:

多层住宅0.45-0.65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0.70-1.50元/平方米·月。

2

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按月计算价格:室内100-200元/辆·月,露天50-90元/辆·月。

机动车停放服务按次计算价格:室内3-6元辆·次,露天2-5元/辆·次。按次计费不分白昼,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

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服务按月计算价格:3-30元/辆·月。

3

注:按次计费不分白昼,连续停车每超过24小时加收次。残疾人代步车收费标准参照摩托车计费。

交通

2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1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2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根据道路、车型分类收费,一类道路停车泊位,前1小时以内收取0.5-4元/车位·小时,1小时以后1-5 元/车位·小时;二类道路停车泊位1-4元/辆·次。

3

注意

室内停车场: 1-4 元/车位·小时。

室外停车场: 1-8 元/辆·次。

专用停车场: 5-20 元/辆天(对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减半收取停车费)。

还有这些收费

也有统一标准

环保

3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1.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6.00元/户·月

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01

由单位交纳的垃圾处理费

2.00元/人·月(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幼儿园幼儿不计入单位人数)

02

由经营者交纳的垃圾处理费

1.宾馆、饭店、招待所、医院:2.00元/床·月(按床位数50%计收) ;

2.大型商场、美容美发、汽车修理、车辆清洗、五金、百货、烟酒、影剧院、茶座、酒吧、歌舞厅、小型诊所、洗浴中心、网吧等门店: 0.40-1.00元/平方米·月;

3.餐饮摊点、瓜果蔬菜、肉禽、服装、布匹、小百货等集贸市场:2-10元/摊月;

4.小型茶水炉(燃煤):处置费10. 00元/座月,收集、运输费按运量15.00元/吨;

5. 道路开挖:处置费1.00元/平方米,收集、运输费按运量15.00元/吨;

6.新、改、拆除建(构)筑物:处置费按建筑面积新建1. 00元/平方米、拆除2.00元/平方米,收集、运输费15.00元/吨;

7.汽车客运:处置费按进(出)车辆总座位数0.5元/座.月,收集、运输费15.00元/吨;

8.汽车货运:处置费按进(出)车辆吨位数交纳1.00元/吨·月,收集、运输费15.00元/吨;

9.铁路客、货运站:处置费按上年实际产生量10.00元/吨预交。

餐饮业按营业面积交纳:1.20-2.00元/平方米·月

垃圾场收费:处置费10: 00元/吨(指未事先交费的车辆)

交通

4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拖车费

根据车型分类收费:基价360-1350元/次,空驶费5-13元/公里,拖行费15-50元/公里;

空驶费说明:基价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1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拖行费说明:

1. 基价含10 公里以内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拖行1公里按此标准计收,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收。

2.空车拖行费按低于此标准10%计收。(大于或等于该车核载吨位50%的为重车)

2、吊车费

根据车型分类收费:基价90-3375元/次,空驶费5-13元/公里,超时作业费180-540元/小时;

空驶费说明:基价含30公里以内空驶费,3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超时作业费说明:基价含2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2小时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1.以上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2.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行业标准执行;

3.拖行费核载吨位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第31号规定执行。

4.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1)夜间加收10%;

(2)冰雪路段加收20%;

(3)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

(4)隧道内作业加收20%;

5.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6.表列内容未涉及的业务类型和情况,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交通

5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01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费率按不同站场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便捷车站及以下4%;

2.客车发班(班次)费标准为:大中型客车5元/辆次,小型客车3元/辆次;

3.车辆安全例检费:每车次3元。

02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1.旅客站务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50元/人次;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一、二级客运站售票金额在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旅客站务费统一按0.50元/人次收取。

2.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交通

6

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2.00元/床·日(三级医院按床位数的85%缴费,二级医院(含工级以下医院)按床位数的75%缴费) ;

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照从业面积0.10元/平方米·月。

来源:宝鸡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