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头条上看到一则新闻,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10月1日国庆节这天,在大兴区黄村镇道路旁边,有市民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婴。

民警把这名弃婴送到医院,经检查属于早产儿,约7个月大,体重约4斤,但各项生命指标均稳定,未发现异常情况。

现场没有监控,除了一床破棉被,没有留下任何物品。

为了查访婴儿的父母,民警查看了周边村子的监控视频,还进行了实地走访排查,可是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如果仍然找不到孩子父母,他出院后将由民政部门送往福利院。

弃婴儿,无论背后出于什么动机,都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这样的父母,就算找到了,于情于法又该如何处置呢?

假设把孩子重新抱回去,他们又能够给予真心的关爱吗?

穷或富都不重要,亲情的决裂在遗弃的那一刻早已作出选择。

甚至对被遗弃的孩子来说,离开这样的父母也是一种解脱。

当孩子被遗弃,总感觉毫无必要再费力为他们追寻亲生父母。

有人生而弃之忝为父母,也有人爱子心切,求之不得。

现在不孕不育的情况特别多,就算施以技术手段也难再生育。

也有的就算已经生育子女,但是充满爱心,可以倾心抚育每个生命。

对那些被遗弃的孩子,首选似乎不应该去福利院,而是鼓励和支持有爱心有能力的人去领养。

给这些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让他们拥有高于血脉意义的爸爸、妈妈,可能是人间最大的善举。

以前农村遗弃和领养孩子都比较常见,拣孩子甚至都不是什么稀罕事。

现在,受户籍、生活成本等影响,把许多人拒在领养的大门之外。

或许,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爱,是一种资源。

让缺爱的人得到爱,让有爱的人施以爱,这个世界才能更加和谐温暖。

所以,我认为对被遗弃的孩子,完全没必要去苦寻他们的生身父母。

想方设法,为他们找到收养领养的父母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