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货运牌照申请逐步放开之后,网络货运平台已不再是稀缺资源,各路牛鬼蛇神蜂拥而至,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但由于很多企业自身研发实力有限,导致平台数据混乱,本身存在合规风险,只能用低价策略吸引客户合作,但实际上,这已经在无形中为平台和合作企业都埋上了一颗定时炸弹。

对此国家并非无动于衷,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进省级监测系统建设、强化行业运行监管、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建设,完善监测系统功能,通过网络货运大数据分析比对,加强多维度闭环监测,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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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监管不到位

如何规范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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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设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

要通过网络货运大数据分析比对,加强多维度闭环监测,杜绝信息乱填错填、单据缺失、上传虚假单据等行为,有效提高网络货运监测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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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货运企业运行监管

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及时上传企业运输单据,提高信息化监测覆盖率。对网络货运企业出现的资质异常、入网异常、轨迹异常、资金支付异常、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运输等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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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网络货运监测评估工作

以季度为周期,对各省份网络货运监测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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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评估

以什么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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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规性指标

包括:单据上传率、驾驶员位置信息上传率、单据接入正常率、运单与位置信息单匹配率、数据逻辑正常率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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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规性指标

包括:车辆资质合规率、驾驶员资质合规率、实际承运人资质合规率、超载监管正常率、违规转包率、超范围转包率、运单重复出现率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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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类指标

其中包括:整合运力规模、完成运单量、完成运货量

指标说明:

1. 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不计算车辆资质合规率

2. 对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不计算驾驶员资质合规率

3. 对仅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的经营业户不计算实际承运人资质合规率。

4. 总质量12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轨迹正常率只进行运单起讫点信息与驾驶员位置信息的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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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货运合规是基础

违规却成为行业乱象

虽说国家税务总局赋予了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资格,是网络货运转型的利好局面,但也对货运平台的税务合规带来了很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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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并未直接付给司机,存在过账刷票嫌疑

在近几年,一些平台在代收货款、资金结算的过程中,完全脱离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在运单结束后,将运费线下集中付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转给实际承运人,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刷票嫌疑。很多托运企业和司机都没有意识到,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资金无法达到“四流合一”,也会面临被税务部门和当地交通部门的严格审核。

风险识别:司机运费非银行托管,资金归集于平台公司账户支付运费,资金归集于个人支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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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却无实际操作

市面上一些不合规网络货运平台的做法是,为了减少研发投入,或线上产品能力缺陷,司机运单行为均为线下完成,线上不需要司机操作,或由平台“代劳”。例如司机接单运单在线上操作,磅单上传却成了平台后期补录而非司机现场实际操作。运费支付由平台打给司机,而非司机根据实际运单申请。运单合同非司机本人来亲自操作等。

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整个运单过程没有完整真实信息流,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没有参与到各个环节中留下“痕迹”,一旦出现运输纠纷,平台拿不出完整运单证据链,责任不明晰,司机和货主的权益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风险识别:平台无线上产品,司机运单非本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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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补单,信息造假

信息流中最核心要素是业务真实。一笔运单一张发票,每张税务发票背后可以真实的反映订单实时信息,托运企业可以随时通过发票查询到订单信息,这才是一张税务发票的正确打开方式。

实际操作中,部分平台在线下完成运单,却事后再将数据导入到平台,或以“记账式数据”来冒充真实运单数据,甚至对磅单等信息进行修改、虚构、事后补录,从而实现多开票的目的。例如某平台运单过程无轨迹信息,通过假造或者用其他轨迹代替的方式来进行轨迹匹配,运货的实际路线、时间、单据与轨迹不对位,这是明显的信息流造假。

按国家要求,平台企业对每一笔运单的行车轨迹、卸货点、运行时间等,要“有迹可循”。而事实上,很多平台没有相关技术,没有轨迹获取系统,因此在轨迹审核上保持“若有若无”状态。甚至很多平台宣称没有轨迹也能开票,税务部门查处将“一查一个准”。

风险识别:事后补单,运输无轨迹,运单数据反复使用开票,运单数据可随意修改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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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油卡抵进项

票据流是四流合一中最难也是最关键的合规要素。在货运行业现金结算很普遍,油卡抵运费、油卡异地抵扣、买卖发票,虚假抵扣等不合规现象也一直存在,票据杂乱导致税务不规范。例如平台将油气进项错配,将A地购买的油卡,作为B地运输运费抵扣给B地承运人,这就涉嫌油品走私。

按国家要求,油料、过路费必须是网络货运提供给个体司机用于这一趟运输业务,是网络货运企业承担了运输业务的这部分成本,只有这种情况才允许抵扣。合同上说油费、过路费,甚至其他费用目的是抵扣运费,或者说油费、过路费超过了这趟运输业务的实际需求的,这种是不允许抵扣的。

风险识别:买卖发票,虚假抵扣,进项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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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不签或代签,无法律效力

网络货运的全称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要保障运输参与方合法权益,及明确各自责任,合同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在每一笔订单合同中,某些平台对司机是否签署运单合同,以及是否是司机本人签署并无严格要求。例如不少平台存在代替司机签订运单合同或者干脆不让司机签运单合同,司机甚至不知道签了运单合同,最终导致整个运单过程没有法律的保障,所签订的运单合同也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运输纠纷,责任不明晰,司机和货主的权益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司机在接单时,一定要签署正规运输合同而且是本人操作签订,这不仅能防止被欺骗,更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

风险识别:无需签署承运合同,运输合同非实际承运人本人签订,运单完成后补签合同。

网络货运本质上是降本增效,也是需要平台拥有足够的研发实力,这样才能通过数据共享技术,提升平台和托运方的信息化管理能力,降低自身运营成本。现在看来,市面上合法合规的网络平台仍是少数。国家有动作是好事,如果有平台不按章操作,大家可以根据以上信息进行判断,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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