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时代怎么更迭,城市怎么变迁,在秀美的赣鄱大地,总有一些人让我们铭记在心。如基层民警邱娥国、村党委书记魏牛庚……他们都有一个光荣的称谓——劳模,他们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着我们,他们爱岗敬业、不懈奋斗的精神鞭策着我们。

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批批像他们一样长期在生产一线任劳任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严格执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得以选树出来,成为全省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为了表彰这些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我省每五年召开一次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020年恰逢 “劳模评选年”。

今年,我省是如何选树劳模的呢?

选出来,数量和比列向基层倾斜

近几年,我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模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建立健全劳模评选机制为基础,以充分发挥劳模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核心, 以真心关爱劳模、真诚服务劳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劳模选树工作。

6月22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在全省职工群众中引起积极反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筹委会办公室和省总工会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文件政策和时间节点要求,精心操作、周密部署。

在《关于做好2020年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把关注点放在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一线,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特色的普通劳动者身上,严格限制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评选比例,做到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工远超最低比例要求,使基层的职工、农民工成为劳模队伍的主体,激励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在实际推荐过程中,我省要求优先推荐在抗击疫情、脱贫解困、抗洪救灾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选,其中抗击疫情人员89人(含医护人员40人),助力精准扶贫人员49人,抗洪救灾人员19人。与之相对应,文件还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市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最终,在当选的800名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370名,占46.3%,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235名,占63.5%。农民160名,占20%,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24名,占15%;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19名,占11.9%;农民工54名,占33.8%。

“评选就是要把社会认可、群众公认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给长期默默奉献在一线的人员以鼓励。”省筹委会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许多来自一线的先进人物对自己被评为劳模十分激动,更对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和干劲。来自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小港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庆说:“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工作人员,能成为一名光荣的省劳动模范,是我追求的梦想。今后,我会加倍努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报答党和政府的培养!”

严起来,程序和标准对历史负责

评选表彰劳模的过程,也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只有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条件,准确把握评选要求,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做到优中选优,才能真正把那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省委、省政府将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交给省筹委会办公室和省总工会,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程序和标准,决不能失职。”这是参与评审工作的全体人员的共识。

为做到严格审核,各地各单位均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的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进行动员部署。从名额分配到推荐人选的确定,党政主要领导都亲自把关、亲自审核,各地初审名单经过了市筹委会会议审定,部分设区市还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省级三级公示。推荐人选首先必须经过规定的民主程序,并在基层单位公示。各推荐单位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初审材料。

推荐人选上报后,由省筹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委统战部按照各自分工重点审核人员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人选是否符合推荐评选条件、是否存在其他不宜获得荣誉的情况等。初审通过后,各推荐单位在本地本单位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复审材料。复审材料上报后,由省筹委会办公室继续按照不同类别的人选分别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是否属实、民主推荐程序和公示程序是否完备、各级推荐单位推荐意见等,并就有关人选统一征求相关厅局意见。推荐人选通过复审后,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省筹委会办公室按照人选类别处理举报信息,由各推荐单位深入调查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原则,发现存在问题的,经查实后撤销该人选的评选资格。

用好来,树立和弘扬劳模精神

推荐人选经过了初审、复审、基层单位公示和市级公示,9月14至18日在江西日报、江西工会网进行了省级公示。公示期间,省推荐评选办公室接到8起信访举报,其中实名举报2起、匿名举报6起,全部按照实名举报的要求由推荐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处理。

正是这样层层把关,最终选出了2020年省劳动模范和省先进工作者800名。这些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覆盖了全省各行各业:既有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普通职工,也有情系百姓、强村富民的农村“两委”骨干;既有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也有呕心沥血、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既有夙夜在公、勤勉敬业的党员领导干部,也有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优秀企业家;既有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机关工作人员,也有秉公执法、不畏艰险的政法干警……

敬事而信,敬业乐群。在筚路蓝缕的艰辛中,劳模筑起了“劳动最伟大”的精神高地;就是在玉汝于成的奋斗中,劳模增添着“劳动最光荣”的精神底色。在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进程中,江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弘扬劳模精神。

时代决定使命,使命呼唤担当。劳模精神可以引领时代进步,创造社会价值,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重要精神动力。全省要厚植劳模和工匠成长的土壤,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劳模和越来越多以劳模为榜样的建设者们必将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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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报消息

撰稿:曾思云

一审:龚小瑛

二审:齐菲斐

核发:李松云 尹祖光

监制:邹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