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辛辛苦苦种植的水稻,到收获时大面积减产,产量还不足往年的五分之一,这样的结果是谁都接受不了。而导致减产的原因,就出在了购买的农药上面。

10月13日的消息,近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农户李女士向媒体爆料,自家的93亩水稻因使用了问题农药导致绝产,损失惨重。李女士称,往年亩产可达1200斤,今年亩产预估只有200斤,每亩损失1400多元。

而农药经销商愿意承担的赔偿是每亩仅500元。李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并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从扎兰屯市农牧局农业执法大队了解到的情况,农业执法大队给出的处理方案是:罚款农药生产厂家五万元,经销商以每亩地500元的价格赔偿给受损农户。

执法大队称每亩500元的赔偿额是受害农户自己提出的。目前,除李女士之外的23户受害农户均同意了该赔偿方案。同时他还解释,李女士若有异议,可以走民事诉讼程序,农牧局将配合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

李女士不愿意走民事诉讼程序,说去打官司,我们老百姓也没有钱。此事还在进一步的协调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确定是售卖方明知道卖出去的是假农药,那么就不仅仅是民事纠纷的问题了,相关责任人当负相对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假农药、销售明知道是假农药、销售明知道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生产者不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关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关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相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