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青岛市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共享全市改革发展成果,莱西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0元;城市低保家庭中的失独家庭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月250元;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失独家庭生活补助调整为每户每月187元;城市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26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34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20元。

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49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9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30元。

据了解,此次是今年内第二次提高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054户、5900人,保障特困人员3001户、3059人。

下一步,莱西市民政局将结合城乡低保和特困提标工作,进一步扩大救助保障覆盖面,积极开展困难家庭主动排查、主动救助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