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城管局原党组书记李红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新邵县委批准,新邵县纪委监委对新邵县城管局原党组书记李红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李红卫,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新邵县人,大学文化,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3月至2017年1月,任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所长,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新邵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新邵县城管局党组书记。系新邵县第十二届党代表。
经查,李红卫在担任新邵县公安局酿溪派出所所长、新邵县城管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放贷收息的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对酿溪派出所部分案件未按规定接处警、立案、侦查、处理负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私藏弹药罪。(来源:新邵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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