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14日消息,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
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
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
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
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前消息:南京警方破获1992年南医大女生遇害案
2020年2月21日,南京市局法医中心与市局刑警大队DNA实验室联系称:1992.03.24南京重大强奸、杀人案死者DNA数据与我县被盘查人员麻某侠(男,53岁,住沛县鸳楼人)的数据高度吻合,基本确定嫌疑人为麻某侠近亲人员。
接报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刑警大队DNA实验室调取Y库家系工匠系统,快速采集了其家系中本村符合年龄条件的11位男性的口腔拭子,经过连夜比对,该11名男性成员的DNA,均予以排除。
经分析,麻某侠近亲人员还有重点男性居住外地或者其他送养等异常情况。对此,我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会同南京警方再次开展深入排查工作,经对麻某侠所在家系进行深挖,得知其家族内还有一名成员麻某皊早年在南京当兵并已在南京定居50多年,经了解麻某皊的儿子麻某钢(男,54岁,住南京市石鼓路)符合作案嫌疑人年龄。排查到重点嫌疑人后,及时向南京警方反馈麻某钢信息及联系方式,南京市局立即对麻某刚开展血样提取工作,并送至南京市法医中心DNA实验室进行分型鉴定。经鉴定,麻某钢DNA与犯罪现场提取的死者阴道拭子DNA分型完全一致。2月23日7时,南京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麻某钢抓获,麻某钢到案后对强奸、杀害南京医科大学女大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历时28年的南京重大强奸、杀人案告破。
“3.24”南京重大强奸、杀人案的成功告破,我局的标准化信息采工作及Y库建设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准确地圈定嫌疑人家族范围,极大缩短了案件的调查摸排时间。
犯罪嫌疑人麻某钢微信头像
2月23日,南京市局发布警方通报↓↓↓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平安南京、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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