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老大哥”中国人寿财险罚单接连不断,被罚原因多为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中介业务、保险宣传引人误解、给予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就在10月13日,国寿财险一天收到4张罚单,涉及旗下江苏两公司,合计被罚68万元。

小编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支公司(下称“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等行为被罚33万元。

经查,2019年期间,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在与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时,将部分直接商业车险业务录入至上述代理公司名下,涉及车险业务610笔,涉及保费143.76万元。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向上述代理公司支付了手续费30.19万元,由上述代理公司在扣除开票费用后,将余额27.74万元通过转账形式转至锡山支公司业务人员所使用的账号,用于市场开拓

虚构业务套费的乱象主要集中在车险。车险是贡献财险市场保费收入的主力,竞争激烈。此前各大保险公司为争取更多车险客户不断通过拼费用来抢市场,价格战四起。在经过多轮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车险价格战减少,但车险营销成本依然很高。

很多买过车险的朋友都知道,买车险服务除了比价格高低,还看其他增值服务,比如买车险送油卡、车辆美容服务乃至返现。由于车险市场本身同质化较高,许多保险销售人员不惜违法“返现”“返佣”来获得更多客源。而这些用于“开拓市场”的费用很多会通过虚构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

“我今年8月买了一份3500多元的车险,虽然没有赠品,但给我返了400多块。”一位天津车主对小编透露,前些年还有油卡、工具箱、米油等赠品,这几年没了,但价格上基本上可以返现10%-15%。

给客户返点、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是保险行业的“潜规则”,也是监管层重拳整治的重点。这次,国寿财险两公司“双双入坑”。

经监管部门调查,2019年期间,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业务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情况,比例约为保单保费的15%。经统计,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共返还保险费金额合计21.84万元,涉及保单610笔,涉及保费143.76万元。

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被监管层处以15万元罚款;加上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行为被罚的15万元,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一共被罚30万元。除此之外,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司经理任某被处以3万元罚款。

而参与违法违规行为的北京中天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同样逃不过处罚,被罚7万;该公司副总尤某被予以警告,罚款2万。

“同病相怜”的还有国寿泰州市中心支公司,该公司和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同一天收到罚单且踩入同样的坑。

小编了解到,国寿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之所以被罚,缘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而套费的外衣是多笔劳务派遣费。

事情发生在2019年7月,当时泰州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国寿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出具369000元劳务派遣费发票;9月出具141846元和280154元两张劳务派遣费发票,金额合计422000元;11月出具177677.5元和250800元两张劳务派遣费发票,金额合计428477.5元。国寿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向泰州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劳务派遣费,并于2019年7月、9月和11月将其中的272298.18元、415619.65元和260602.65元计入6月、8月和10月的工资薪酬中业务及管理费—劳务派遣费科目。

话说如果只是正常的劳务派遣开支也罢,但这笔款项最后并没有用于支付相关派遣员工费用,而是流转到了保险客户手里。据调查,泰州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国寿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相关款项后,分别转账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兴化支公司综合部负责人、高港支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和高港支公司代理人。实际未发生前述劳务费用,费用实际用于向客户返现,给予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此举明显有违《保险法》,国寿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被银保监会泰州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处30万元罚款。负直接管理责任的公司副总张某被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国寿财险两公司被罚给行业敲响警钟。买保险拿返佣或回扣一直是保险销售中的顽疾。表面上看,投保人买保险获得了折扣实惠、业务员多做了业务量,互利互惠,但“小便宜”隐藏大问题。

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也就是说,返佣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可能导致保单失效。同时,保险销售队伍流动性较大,靠返佣拉客户的代理人往往本身业务不精,急于求成,很容易出局或转行,由此客户的保单很可能沦为“孤儿保单”,直接影响后续服务。所以,如果你想买份“保险”,而非“风险”,别轻易相信给你返佣的代理人。

新金融记者 袁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