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路南区人社局获悉,为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路南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每月733元;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每月763元。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方式。下载“河北人社”APP--注册登录--返回首页--失业补助金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发放方式。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
注意事项。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就业部门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因为失业补助金标准较低,请申领人注意权衡。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燕都融媒体记者闫漪 通讯员孙凤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