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丁一珈 见习记者 马静静 青岛报道

近日,青岛市财政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将青岛市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提高至每人180元/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平均涨幅翻倍。

据悉,此前青岛市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执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标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当选的100元/月,七十年代当选的90元/月,八十年代及以后当选的80元/月),与当时省部级劳模的标准相同。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全国、省部级劳模离退休荣誉津贴标准已经过两次调增,而市级劳模离退休荣誉津贴标准23年来一直未调整,相对较低。此次提高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关怀。

提标后,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明确发放渠道。荣誉津贴由劳模离退休前所在单位支付;无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无法解决以及无单位落实待遇的,由市总工会负责发放。预计每年需市与区(市)两级财政支出260万元,市直企业与区市企业支出76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