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委《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落实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提升我市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自2020年11月1日起,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车的优待政策。

特此通告。

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编辑丨焦娇 审核丨黄向阳

来源: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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