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快讯10月16日讯,家住岳阳市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的陈先生向“岳阳快讯”反应,自己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数百万元的“失地农民保险”被扣走,但是自己在长沙某单位上班已购买了五险一金不能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应该将自己的所扣的失地农民保险费用退还,但是咨询后发现集体土地征收后扣掉的失地农民保险费用属于一刀切的状态,不管村民是否有购买社保都先扣钱,这样的做法已经完全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来保障失地农民权益,被扣费用也只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土地扩张,城市向农村延伸也是必然的过程,但是就农村土地被征收后怎么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及生存问题,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及参保要求,但是南湖新区在近些年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当中并未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而是征地一次扣费一次,所扣的费用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而实际上失地的农民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失地保险政策!

参保对象: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 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 ,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养老保险金待遇: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 围。

根据以上相关政策,在南湖新区的征收范围内不少人已经在单位购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每次土地征收所扣的失地农民保险费用却一分不少的扣走,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农民失地保险本属于自愿参保,但是南湖新区在自愿的情况下强行扣费,而且失地农民并没有享受到失地农民保险带来的好处,这样的乱扣费行为在南湖新区集体土地征收当中已经成为常态,更是有不少被征收农民还不知道有失地农民保险这么一事,至于被扣费用被用在哪里还需南湖新区人社局向北征地农民解答!

关于南湖新区失地农民保险一事岳阳快讯将持续关注!

新锐视角,独到见解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张方

审稿:李悦

版权所有“岳阳快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