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万汉英等400人为鄂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等100个集体为鄂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杜卫军等90人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等40个基层党组织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鄂州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027-60358543

地 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

二、鄂州市委组织部

电 话:027-60830523

地 址:鄂州市滨湖北路特一号

附件:1.鄂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鄂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名单

鄂州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END

来源:青春鄂州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